陳子履接過來一看,原來是一張欠條,上面還有林耀的畫押。
【崇禎三年四月二十三,東津裡鄉民林耀,因有急事,借醫館沈汝珍足銀十兩整,限一年內歸還。】
沈汝珍接著道:“哪知林耀帶著銀子回到醉仙樓,丁永奎連帶林舒卻不見了蹤影。等林耀查訪到丁永奎所在,林舒已被賣入高家為婢了。”
沈青黛耐著性子等爺爺講完,立即盯著陳子履問道:“你來評評理。丁永奎那廝到底是不是人販子。”
陳子履揉著穴位,感覺一個頭,兩個大。
然而這一次,卻不是因為腦力消耗過度,而是真的頭疼。
因為醉仙樓離這裡還挺遠的,一來一回,外加借錢畫押,恐怕要半個時辰。
如今已過去兩個多月,林耀又死了,如何證明當日按時趕了回去,而不是誤了時辰呢?
若誤了時辰,丁永奎將林舒轉賣給高家,那就是有理有據。
別說十兩賣一個人,荒年時節,哪怕五兩賣一個人,也毫不稀奇。
至少從明面上看,高家、丁永奎、戶房,三方都沒有犯法。
怪只怪林耀打翻了別人的名酒,既賠不起,還爽了約。
陳子履想了一會兒,忽然問道:“林舒的相貌如何?”
見對方投來鄙夷的目光,又連忙補充道:“問這個,也是為了查案。”
“自然標緻。”
陳子履暗暗罵了一句“畜牲”,正想往下說,卻猛然發現門口站著一個人。
定睛一看,原來是那個身患瘧疾的旅人正倚門而立,臉色陰沉。
一聲不吭的,也不知道聽了多久。
“兄臺,你何時起來了?”陳子履站起來拱手問道。
那病人理也不理,卻向著沈汝珍冷聲道:“臭蒿汁對症,再來三劑,我要帶走。”
說著,從懷中掏出一錠銀子,拋在三人圍坐的桌子上。
說來也奇怪,那銀子從一丈外拋過來,碰到桌面也不滾動,“啪”的一聲,停得穩穩當當。
“好功夫!”三人齊聲暗歎。
也就在這時,門外響起一陣急促的敲門聲。
“謝三哥,謝三哥,您在裡面嗎?兄弟們接您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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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醫館出來,陳子履的心事越發沉重。
他昨天就覺得那謝三哥很可疑——身懷好幾錠官銀,腳上卻穿著廉價的草鞋。
所攜帶的那把刀,還刻著京城軍器局的銘文,一看就是官差之物。
今天看到那幾個接人的同伴,配著同樣的刀,還都穿著同樣的草鞋,陳子履心中跟明鏡似的。
還好那謝三哥匆匆離去,沒有搭理任何人,也沒有主動透露身份。
否則,陳子履還要對他們行大禮。
因為那謝三哥可不是官差,而是連知縣也惹不起的煞星。
繡春刀,飛魚服,天子親軍,滅門煞星——錦衣衛。
就連總督巡撫、藩司臬臺看到錦衣衛,都忍不住雙腳發抖,更何況區區一個知縣呢。
“他們行跡匆匆,應該是路過而已吧!可是……這裡已經夠偏僻了,他們還能去哪裡?又是誰快要倒黴了呢?”
陳子履百思不得其解,決定將此事暫且放在一邊。
反正自己剛剛上任,還沒來得及貪贓枉法,無論錦衣衛所為何來,都抓不到自己頭上。
辦不好平抑糧價,籌款賑災的差事,麻煩才大了。
按崇禎老兒的個性,等到貴縣流民遍地,烽火四起之時,說不定真會派錦衣衛上門拿人。
“從哪裡辦起呢?嗯,還是先到仁德堂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