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從網際網路之神到晶片之王

第23章 Q幣玩成金融遊戲了?

藤訊公司內部對不同股份的股東權利也分得很清楚。

A類股份屬於創始人的獨屬權利,擁有對企業經營和運作的管轄權,也有權利任命管轄範圍內的關鍵崗位。

小馬哥等四大創始人都持有A類股份。

享受權利的同時也有很多限制,不能隨意轉讓手裡的股份,也不能大規模一次性出清股份套利。

B類股份屬於優先股,只有投票權沒有經營權,享有優先分紅權。

香城李家持有的股份都是B類股。

股東大會的時候可以參與投票決策某些重大發展方向,平時沒有資格參與企業管理。

接下來繼續融資的話,還有更加C類普通股。

等公司上市前還有高管的期權股,上市後有分紅股。

小馬哥和徐晨華點頭邀請羅誠入職市場總監,還有另一層意思:他可以成為藤訊公司的創始人之一。

“感謝馬總和徐總的信任。”

羅誠可沒想把自己吊死在一棵樹上,奶奶的,還有那麼多網際網路巨頭等著我薅羊毛:“咱們還是按照協議約定,先實現盈利再說,沒有盈利什麼都不是。”

為了不再糾纏兼職的問題,他直接開啟第二篇章:“另一個賺錢的方式其實是金融手段。”

“我們可以以Q幣為中心打造個資金池。”

“Q幣透過充值產生,1Q幣等於一塊錢,QQ使用者只要充值了QQ幣就能在遊戲裡或者是QQ使用者之間交易、購買禮物或轉贈。”

“只有使用者用Q幣進行充值會員或購買某些特權的時候,這筆錢才會進入公司賬上,變成我們的盈利。”

“平時,Q幣在使用者之間流轉。”

“名義上,Q幣相當於真正的錢在QQ體系內運轉,實際上真正的錢都進入了我們的現金流。”

“不管Q幣在使用者間流轉多少次,都不會兌換成真正的錢,我們可以放心地使用這部分資金。”

“當然,可以多開發點消耗Q幣的專案。”

“玩金融馬總才是專業人士,具體玩法了就不獻醜了,馬總自己琢磨吧。”

“只要資金池打造出來,就相當於給藤訊公司加持了個幾乎無限量的血包,可以硬扛任何傷害。”

Q幣玩成金融遊戲了?

小馬哥感覺自己彷彿被雷劈了一下:我怎麼沒想到?

遙想剛剛大學畢業的時候,他就是憑一萬塊本金進入股市撈金,賺了足足五十萬才有野心創業的。

幾年不玩金融,怎麼連老本行都忘了?

真是神人吶!

曾李青滿臉擔憂地看向小馬哥:“馬總,這種玩法不犯法吧?”

“犯法的事咱別碰!”張之東也心有餘悸地看向小馬哥。

“呼!”

小馬哥長長吐出口濁氣,衝過羅誠豎起大拇指:“羅總真是神人,這辦法好極了,我們只是在販賣QQ幣這種虛擬物品而已,不涉及金融類的玩法。”

說完,還怕其他人擔心,面容嚴肅地再次強調一遍:“網際網路企業賣虛擬物品不犯法,我們現在就可以著手開發Q幣。”

玩大了!

四百萬人可以壘起多大的資金池?

📖
目錄
⚙️
設定
🌙
夜間
閱讀設定
背景主題
字型大小
A-
18px
A+
夜間模式
首頁 書架 閱讀記錄 書籍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