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你的貴客接待完了?”
心裡充滿疑惑的丁三石返回羅誠辦公室後如坐針氈,好不容易盼到人急忙起身詢問,假裝自己什麼都不知道。
“還沒呢,得去趟公證處簽署銷售合同,然後收取貨款,準備開始供貨。”
羅誠回答得非常實誠。
“給誰供貨?”小馬哥也假裝自己對會議室內的談判內容一無所知。
“深城移動和電信分公司,一年內二百萬臺魅魔手機都被這兩家包圓了。”
實話說一半,是羅誠的老習慣了。
他可沒說今天這場戲,其實都是為了快點賣股份收取現金。
手機生意做成了卻不代表他有錢。
事情有變。
透過移動和電信公司建設初期銷售渠道的話,所有盈利都會重新投入擴張產能和開發新品手機,而不是用來分紅。
真正拿到分紅的現金還得好幾個月。
至少得把眼下產能爬坡這個階段完成過渡,然後才能心安理得地以分紅的名義從魅族科技抽血。
對他個人而言,眼下跟把股份賣給丁三石,反而比簽署手機銷售合同更重要。
有錢男子漢,沒錢漢子難。
手裡沒有龐大現金的話,只能透過這種販賣未來資訊的小手段賺點小錢,根本支撐不住入校後的創業所需。
創辦網際網路企業,提前下手搶了臉書、推特和微博的飯碗,起步資金最少也要一千多萬。
完成股份交易只是初步計劃。
接下來還得另尋良機賺錢。
聽到“移動、電信”兩個關鍵詞,丁三石頓時雙眼冒光:“兄弟,你的手機要透過移動和電信的渠道銷售?”
“對呀,合同細節已經商量完了,我來拿公章,去公證處直接籤合同就能收錢了。”
羅誠假裝毫不在意地隨口回覆。
手裡的動作不滿,從抽屜裡找到公章隨手揣兜裡,作勢欲走。
“要不,我們的協議也順便籤了,不用再跑一趟了。”丁三石急忙起身跟隨。
心裡還是有疑惑。
但,再大的疑惑不如當面見證魅族科技和兩大巨頭企業簽署銷售合同。
只要合同簽了,不用詳細查證也能間接證明魅族科技的真實實力。
“也好,免得再跑一趟了。”
羅誠頭也不回地帶頭走向門外,表面上沒有絲毫留戀,心裡卻樂開了花:終於能套現一大筆錢了。
可惜,這筆錢的來路必須有說服力。
否則可以走公司賬戶,再用開拓市場之類的名義轉到自己名下。
唉,該交的稅躲不掉。
“劉經理,張主任,這位是網易公司的丁總,也是我們魅族科技的股東之一。這位是QQ的老闆馬總,我朋友,陪丁總來公司看看。”
“丁總,這兩位便是代表深城移動公司和電信公司確定魅魔銷售合同的領導。”
來到會議室,他很正式地給雙方做介紹。
目的簡單:扯虎皮唱大戲。
網易公司和丁三石此時是國內網際網路產業的當紅炸子雞,雖然沒賺到錢,名氣卻大得可怕。
尤其是納斯達克上市企業的名頭,很唬人。
藤訊公司此時沒什麼名氣。
但,QQ這款國民軟體已經站露出可怕的擴張能力,知名度雖然沒有網易公司那麼厲害,對絕大部分外行人而言是妥妥的高科技企業。
他也清楚。
兩個網際網路大佬,此時心裡還殘存著對國企的敬畏,扯上移動和電信的大旗,對他和魅族科技往後的談判都會有不少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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