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嗚嗷……”
探子狼接到指令,咬住山羊大腿試圖拖走。
然而瞬間,探子狼和狼王都開始咒罵。
該死的雙足怪物,難怪之前用繩索纏繞,原來將山羊綁在樹上了,還怎麼拖得動!
李衛國放聲大笑,停止投石,傲然注視狼群的慌亂。
豈料,探子狼生完氣後忽然醒悟:
沒錯,拉不動山羊是雙足怪物所為,並非自己不願獻食給狼王!
對不起王,屬下搬不動,只好先自享美味了!
想到這裡,探子狼滿懷歉意望向狼王,一爪撕開山羊胸膛!
野獸捕獵,常先食內臟,柔軟可口,便於快速吞嚥,還能減少被奪食風險。
特別是心臟,一咬即滿口熱血,象徵地位尊貴,通常是王者專屬享受。
察覺探子狼欲取山羊心臟,狼王感到自身威嚴受到極大冒犯。
失掉獵物事小,王位動搖事大。
關乎地位與繁衍權,狼王哪顧得上那個看似無威脅的雙足怪物,怒吼一聲衝上前!
其餘兩狼疑惑不解,不知探子狼為何突然挑釁狼王?
狼王向前疾衝,意味著爭鬥即將展開。
另兩狼靜觀其變,等待新王誕生!
連李衛國自己也沒想到,一隻山羊竟引出一場狼群內部的權力更迭。
探子狼直到狼王逼近時才意識到闖了大禍。
它想告知狼王,絕非有意挑戰王位,只是品嚐羊肉滋味。
可惜,狼王不予理會。
很快,雙方交鋒。
確切地說,是狼王單方面壓制探子狼。
看到這情景,李衛國意識到機會來了。
他絕不會等到兩匹狼分出勝負。
以狼王這般狠勁兒,探子狼的皮毛很快就會變得不堪入目,那些可是能換錢的好貨色!
砰!
砰!
56半瞬間握在手中,李衛國無視正打得不可開交的兩隻狼,直接擊殺了遠處圍觀的兩頭狼。
它們只顧著看狼王爭鬥,竟沒發現樹上的李衛國。
距離百米左右,李衛國幾乎不可能失手。
兩槍命中,兩匹狼應聲倒地。
槍聲一響,狼王立刻警覺起來,糟糕,哪來的槍聲?難道又有外來者?
果然是狼王,第一時間不是找尋槍聲來源,而是立刻轉身狂奔。
探子狼也不甘示弱,機敏地朝另一方向逃竄,企圖分散撤離!
砰!
砰!
好不容易才誘出這些狼,李衛國怎會輕易放過它們?兩發單點射擊,原本威風凜凜的狼王和探子狼相繼斃命!
按照老辦法,李衛國從樹上下來,逐一對地上的狼補刀,放血。
心中一動,先前收入空間的一匹狼被釋放出來。
這是那頭咬過山羊角的殘耳狼,還沒弄清為何景象突變,便感到脖子一涼,隨後又是一熱,大量狼血噴湧而出!
略作思考,李衛國決定暫不殺另外兩匹狼,先留著或許會有用處。
若真無用處,等食用時再處理也不遲。
狼血放盡後,李衛國收起狼屍,上衣和褲子隨即顯現,一路下山而去。
抵達平地,取出腳踏車,向東騎行。
接近小王莊時,李衛國從空間取出56半和弓箭背在身後,又扛了一頭百多斤的野豬綁在車架上,在車把上掛了幾隻山雞和野兔,這才進村。
天色漸晚,正是農民收工回家之時,李衛國一進村便引發一陣熱議。
“喲,小七,你去打獵了?還打到一頭野豬?”
“哎呀,小七真厲害,連野豬都能打!”
“不愧是大學生,比咱村的張獵戶強多了!”
……
感受到村民源源不斷的讚賞情緒,李衛國趕緊停下腳踏車。
並非因情緒值,而是出於禮貌。
鄰里鄉親,不少都是長輩,即便做了幹部、吃商品糧,也得保持謙遜,有問必答,不問也說,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說完還得留下聊。
好吧,不榨乾鄉親們的情緒值,李衛國絕不離開!
但奇怪的是,情緒值就像那溝渠裡的水,擠得越多反而越滿。
最初情緒尚佳,但隨著時間推移,李衛國的行為讓他人漸漸感到不適,原本的好感逐漸轉變為厭煩,且這種負面情緒日益加重。
李衛國性格執著,為探究情緒波動原因,竟索性不歸家,逢人便深入研究,不論物件是誰。
鄉鄰們對此困惑不解。
平日雖知禮數,卻從未如此,如今見到他,問候後便喋喋不休,彷彿停不下來。
從踏入村莊,到抵達自家門前,李衛國花了近一個小時。
起初,聽聞他捕獲一頭野豬,村民們紛紛前來圍觀。
漸漸地,連好奇的孩子也失去了興趣。
李老七太過健談,逮住誰就跟誰聊,不分老少,直到對方無言以對才罷休。
最終,還是李家親戚聞訊趕來,將他強行帶走。
村民本想沾些野豬肉的光,卻被他滔滔不絕的話語攪得毫無胃口。
李衛國毫不在意村民的看法,只顧提升自己的情緒值。
話多並非大事,無需過分擔憂。
李家親友雖聽聞一些閒話,卻未信以為真。
畢竟自家兄弟身為公職人員,自有一股正氣護體,怎會輕易受影響?
“父親,我去張叔家借弓箭,順便請他幫忙殺豬!”
“快去快回,別講太久!”
“明白!”
李衛國此次行動迅速,不久便請來張獵戶。
張獵戶是小王莊唯一的專業獵人,年事漸高,已較少上山。
小王莊貧困落後,僅有五百多人,無專職屠夫,因此由張獵戶兼任此職。
殺豬並非易事,需手法嫻熟,還需後續處理與銷售。
按照當地習俗,屠夫報酬為豬下水,包括心臟、肝臟、肺、腎等內臟。
目前尚未進入公社管理階段,李衛國捕獲的野豬歸自己所有,無需上交或分配。
但按老規矩,需宴請親近友人共享“殺豬飯”。
張獵戶雖年過五旬,體力稍遜,卻依然能熟練完成殺豬工序:吹氣、褪毛、剖膛、分割,動作流暢自如。
即便僅靠火把照明,他的技藝依舊精準無誤。
按照慣例,李家並未獨自享用整頭豬,除了邀請幾位交情不錯的鄉鄰一同飲酒,還打算出售部分豬肉。
如今,老農們難得能吃上一頓肉。
一是因家境貧寒,買不起;二是購買不便。
想吃肉,需奔波十幾裡到鎮上,不僅耗費金錢體力,還浪費時間。
更棘手的是,買肉需憑票。
老農哪裡弄得到肉票?只能高價購買。
通常,只有在村裡有人殺豬時,才會少量買些解饞,也就三五兩或小半斤,嚐個味道罷了。
與後來不同,當下野豬肉價格不高,遠不及家豬值錢。
畢竟,人們追求的是油脂而非純粹的味道。
野豬肉較瘦,煉油少,不受大眾歡迎。
不僅是野豬,家豬也一樣,人們偏好肥肉,瘦肉僅作為無奈之選。
李衛國未多取野豬肉,但也不少拿,按小王莊的老規矩,一斤野豬肉換三斤白麵。
當時實行統購統銷政策,禁止私人交易。
為避嫌,李衛國嚴格遵守國家規定,只以物易物,不直接售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