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百姓對縣衙的審判不滿,覺得縣裡判得不公,又對府衙沒有信心,他還可以走另外一條通道去上訴。
那就是巡按御史,也就是民間話本中的“八府巡按”。
巡按御史隸屬於都察院,在內稱“監察”,在外稱“巡按”,因為他們是“代天巡狩”,找巡按申訴不算越級。
又因為他們不是地方官吏,與地方利益無涉,相對來說,能夠申冤的可能更大一分。
不過,巡按御史既然有個“巡”字,當然不能待在治所不動,必須在轄地內巡視,他們神龍見首不見尾,去哪裡找他們很有講究。
以湖廣巡按來說,湖廣巡按官署在治所武昌,在各地也會設有一座“察院”受理申訴。
這樣的察院,除了少數大縣,多在府城。
像安化這樣的偏僻之壤,是沒有察院的,想找巡按御史申訴,就必須去府城長沙了。
但是,就算是找到了巡按,又能如何呢?
偌大一個湖廣行省,足足有十六府,千萬黎民,也只有一個巡按御史!
正因如此,常人壓根兒不會往那方向想。
找巡按御史申訴,受理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在百姓看來天崩地裂的大事,於他們而言,也只是輕如鴻毛的小事罷了。
“長沙……得有三百多里吧?”
劉敦書打了個冷戰,看了看李步蟾的腳,穿了幾個月的菅履,紅紅的印痕都黑紫了,腳背還有血泡,“能不能等等,等你大幾歲再說?”
“大兄,我能等,他們能等麼?若是真讓他們驚動了先祖,那我就百死莫贖了!”
李步蟾苦笑著搖頭,頓了一頓,走到石安之面前躬身行禮,“此事還請先生玉成。”
石安之點點頭,“但說無妨。”
李步蟾道,“此去長沙府,必須路引。”
劉敦書更加發愁了,眉頭擠作一團,跟打結的麻團似的,“是啊,行百里便需路引……”
按照大明律,但凡軍民人等,每出百里便需路引,沒有路引,被官府捉拿,後果可稱慘重。
在關口渡口抓到,打八十大板。
不是從關門渡口出關的,打九十大板。
在邊關被抓到,打一百大板。
僥倖出了邊關還被抓到,絞死。
這路引的獲取也很麻煩,必須裡甲申報,縣衙准許,以現在李步蟾的情況,想要獲取路引,無異於白日做夢,哪怕是劉詩正也不見得好使。
李步蟾只有求眼前的石安之,以他清貴的身份,一張路引當無難處。
“路引之事好說,不過……”
石安之眯著眼睛看著李步蟾,“此去長沙府,三百多里,跋山涉水,披星戴月,你知道這意味著什麼嗎?”
這個時代出遠門,是一件風險極大的事,就算武二郎這樣的老江湖,都免不了要喝上一碗蒙汗藥,一個八九歲的童子,就算有了路引,能走到哪裡呢?
指不定還沒出安化,就被人拐走賣掉了。
“先父曾與小子說過長沙,他說長沙是詩聖駕鶴之地,他在長沙之時,常於杜甫江閣憑弔吟詠。”
李步蟾沒有正面回答,而是顧左右而言他,“小子力弱,不能提杜惟兼之刀,但小子有腳,可以效杜嗣業之乞。”
劉敦書本欲再勸,話都到了嘴邊,聽了這話身子一僵,只得又憋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