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德明顯被問倒了。
史密夫步步為營,步步緊逼,這個問題唯一的回答,只能是日方某些士兵未經允許擅自抓人。
那這個回答的後果,日方這個配合者可就未必能接受。
這是各個國家都會報道的一件事情,說自家計程車兵猖狂,擅自執法,雖說事實如此,但日本領事真不一定會喜歡這個結果。
搞不好他們都得內訌。
而且這個問題的背後,理查德懷疑,不,是肯定一定還會有別的陷阱在等著他。
‘顧律師,顧律師。’心裡著急萬分的默唸。
“反對。”
顧硯聲的聲音一出,理查德覺得這是這輩子聽過最動聽的聲音,這站起來的身影,堪比上帝!
顧硯聲站起來說道:“法官大人,我反對被告律師提出無端猜測,別說被告律師拿不出證據證明那些人是日本軍人,就算是,抓人和移交執法權根本就是兩個概念,被告律師是在混淆視聽。”
史密夫扭頭輕笑一聲,“原告律師很喜歡喊反對,沒關係,聽原告律師的意思,只要我能拿出證據證明巷子裡的這些人裡有人是日本軍人,原告律師就是承認對方抓人的事情屬實了?
法官大人,我在庭前剛收到的照片,足以證明當時抓人的人裡面,就有日本的現役軍人!
抱歉啊,原告律師,事發突然,沒有通知你,這麼重要的證據,你應該不會心虛到不讓提交吧?”
按照庭審規則,所有人證物證都要在庭前提交名錄,雙方都能看到,也就能做準備,在半場搞證據突襲不是不可以,但是,總有被反對,交不上去的風險。
顧硯聲和他眼神對視,確實沒喊反對。
見顧硯聲沒反對,助理馬上把照片交到了庭上給法官閱覽。
隨後史密夫舉著照片和一張報紙大聲說道:“照片是事發當天,由美國的記者在巡捕房巷子裡拍攝到的照片,上面清晰的出現了一位腳踩日軍制式軍靴,身著便衣,抬頭看向記者相機的日本軍人畫面。
而在我手裡的這張報紙,是日本自己的報紙媒體,日日新聞,在三個月以前,對駐滬憲兵司令部做出採訪時,一些軍官採訪留念的攝影照片。
大家請看,我們的這位便衣軍官,就是報紙上的這位憲兵司令部的一位憲兵隊隊長,小島正一。”
史密夫看了眼顧硯聲,“這兩張照片上的同一個人,足以證明,當時出現在法租界巷子裡的人,就是日本軍人!
而且是現役軍人!千萬別告訴我說他被辭退了,那我會覺得這是你們對法庭的侮辱,我相信法官閣下也不會容忍。”
史密夫眼神緊盯顧硯聲,堵死所有退路。
場下重複竊竊私語聲,這是開庭到現在,看到的日軍參與法租界抓捕行動,最確切的證據了。
從軍靴到現役實錘,可以說是進步一大步。
“在這裡等著呢。”
沃夫對著顧硯聲咬耳朵:“要是我們一開始的策略不承認這裡有日本軍人參與,這一擊就足以擊潰我們所有的努力。”
顧硯聲微微點頭:“夠努力的,運氣也夠好的。”
史密夫接手這案子才幾天,都把三個月前的報紙上的一張照片給翻出來了。
史密夫拿到了賽點,直接對上顧硯聲,“那麼原告律師,該承認當天傍晚,日本軍人在巡捕房旁抓人的事情屬實了吧?
法官大人,我沒有問題了。”
史密夫根本不等回答,直接轉身回座位。
“肅靜,肅靜。”法官敲起了小棒槌。
“原告律師,你有什麼補充。”法官記錄完說道。
顧硯聲起身,“法官大人,我要求詢問大美晚報的被告人。”
“允許。”
等到大美晚報出庭的記者來到臺前,宣誓作證。
顧硯聲身子一側,問道:“你就是被告律師說的那個在巷子口拍照的美國記者?”
“是的。”美國記者雖然目前是被告席代表人,但是表現的還挺亢奮,好像上庭是件值得吹噓的事。
顧硯聲笑著問了句:“看你的心情不錯,是有什麼好事麼?”
然而顧硯聲話音剛落,史密夫就是一舉手:“反對!原告律師的問題與本案無關。”
“反對有效,被告無需回答。”法官從速判決。
“沒關係的,我自己想說。
身為一個記者,自己拍攝的照片被用在這樣一件大事件裡面,我感到非常的榮幸,這可能是我人生中拍的最有價值的一張照片,這張照片可能明天就會出現在所有報紙的頭版頭條,我太激動了。”
美國記者笑的美滋滋,那種和觀眾席記者炫耀樂呵的表情,那是一點都不帶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