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宋明允大喝一聲,早埋伏在兩側的衙役撲過去,把那僕役按在地上。
阿秀舉著火摺子湊過去,照亮他腰間的玉佩——半塊蟬紋玉,和王侍郎府裡流出的舊物一模一樣。
“有意思。”宋明允蹲下來,看著僕役額頭的冷汗,“王侍郎的人,怎麼在周主事府上當差?”他沒等回答,轉身對衙役道,“送御史臺,就說人贓並獲。”
第三日升堂,宋明允把掌紋對比圖往堂前一鋪。
那圖是阿秀用炭筆拓的,周延之書房門框上的白印子,和僕役掌心的紋路分毫不差。
堂下圍觀的百姓擠得門檻都要塌了,有人喊:“縣太爺神了!這掌紋還能當證據?”
“怎麼不能?”宋明允敲了敲驚堂木,“人過留痕,雁過留聲,這掌紋就是鐵證。”他轉頭看向縮在角落的周延之,“周大人,你說這是巧合?”
周延之嘴唇直哆嗦,突然“撲通”跪下:“大人明鑑!這僕役是王侍郎塞給我的,我……我真不知道他要幹什麼!”
宋明允沒接話,只把整理好的卷宗遞給御史臺的公差。
餘光瞥見陸沉站在堂外,正摸著下巴笑,目光像在看什麼有趣的玩意兒。
他心裡明鏡似的——這出戏,早唱到那些大人物耳朵裡去了。
可就在他以為要鬆口氣時,夜裡收到了密信。
信封上蓋著“崔”字私印,拆開卻是崔明遠的字跡:“王大人已知你疑心,速避鋒芒。”宋明允捏著信紙湊近燭火,系統提示音在腦海裡炸響:“紙張產自京城秘檔房,與七年前科場案檔案紙同源。”
“借屍還魂?”他把信往桌上一摔,狗尾巴草“啪”地斷成兩截,“崔明遠死得透透的,能寫這信的,是怕我查到七年前的事。”
深夜的大理寺檔案庫落了層灰,宋明允舉著燭臺翻找“科場異狀案”。
泛黃的紙頁窸窸窣窣響,直到他翻到第七本,一行字讓他手指頓住:“死者崔文遠,禮部尚書崔正清親侄,中毒症狀與今次考生一致。”
燭火“滋啦”一聲爆了個燈花,火星子濺在紙頁上,燒出個小黑洞。
宋明允盯著那行字,突然笑出聲:“怪不得周延之慌成那樣,原來七年前的毒,是崔尚書的親侄中了;現在的毒,是怕我順藤摸瓜,摸到當年的舊賬。”
他合上冊子,抬頭時正看見樑上掛的“明察秋毫”匾額。
月光從窗欞漏進來,照得“毫”字的最後一筆泛著怪光——像是抹了層金粉,又像是……血?
宋明允眯起眼,伸手摸向腰間的銀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