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造漢明

第23章 買地

徐階瞭解了一些情況,看了陳洪謐的引薦信,知道蘇州府沒有反對意見,又看了他們起草的契約後,很爽快的作為保人簽了字。

簽完字後,吳教諭對劉雲龍說道:“我現在去知府學政,把這份契約報備一下。按約定,你可要在三天之內把錢拿過來哦”

劉雲龍說道:“沒問題。按約定,你們要在十月五日前交地。”

吳教諭說道:“沒問題。我們收到你的錢後,就讓佃農收割,時間應該足夠了。”

劉雲龍說道:“吳教諭,那我回去準備銀子了。”

吳教諭說道:“好的,那就不遠送了。”

劉雲龍回到家後,把買地的契約拿給父親看。

父親問他買地幹嘛?

他就說,家裡就這麼點地方,沒法放更多的機器,因此要造房子,開更大的作坊。

母親問他,開辦的作坊準備放多少機器?

劉雲龍告訴媽媽,準備放200多臺機器。

母親以為是開拉細線的作坊,心想,200臺拉細機一年有4萬兩銀子的收入,馬上眉開眼笑,忙對兒子說道明天就把錢給你。

三天後,劉雲龍把500兩土地款、747兩土地出產補償款、16兩佃農租種田地的補償款交給了吳教諭,並分別給教諭、訓導送了一塊綢料,說是讓他們做幾件衣服。

市面上,一般精細棉布1匹為0.5兩,而綢布屬於奢侈品,1匹就需要5兩。教諭、訓導推託了一番,就把綢料收了下來。

十月五日,劉雲龍早早來到地裡,地裡的稻都已收割乾淨,露出一搓搓稻槎。過了一會兒,倪用賓也來了。他倆在地裡等了約10分鐘,通判蔡福南帶著2個衙役來了。

蔡通判看到劉雲龍後,說道:“哎,小木匠,你還真買地啦?”

倪用賓一聽,說道:“你別瞧不起他,他已把地款割清了。”

蔡通判說道:“哦,看來你說一年賺200兩銀子是真的。那,我們量地吧。”

蔡通判帶來的人就開始丈量土地。這塊地北鄰大運河,西接吳門橋到蠡墅的道路,如建個碼頭後,水陸交通相當便利。

明代的量地尺,一尺為32.7厘米,營造尺一尺為32厘米,裁衣尺一尺為34厘米。因此,量地的一丈為327厘米。

入秋後天氣已轉涼,風也很大,劉雲龍給蔡通判、倪用賓和2個衙役偷偷各給了0.5兩銀子,說是給他們的辛苦錢。通判、訓導、衙役心裡自然開心,也不再抱怨風大了。

一邊量著地,一邊聊著天。

劉雲龍問起為啥現在不吃辣椒?

倪用賓說道,辣椒是萬曆年間從海路傳入福建、浙江、南直隸的,大家只是種植後用來觀賞的。

蔡通判問辣椒可以吃嗎?

劉雲龍說辣椒當然可以吃,可以用辣椒炒洋芋艿(即土豆)、炒鹹菜、炒豆乾、炒雞蛋。

幾個人聽後搖搖頭,表示沒吃過。

說到洋芋艿,於是大家又說開了。

土豆,蘇州人稱為洋芋艿,是20多年前由歐洲人帶到蘇州來的。徐光啟在嘉靖7年(1628年)寫的《農政全書》已有描述,可以食用,但不是蘇州人的主食,所以種下去後也不怎麼打理。官田種了土豆後,主要是當做貢品送到北京去的。

另有一種作物是御麥,即玉米。當年弗朗機人(明代將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統稱為弗朗機人)為了租借澳門,透過賄賂官員後,派使者找到正在江南巡視的正德皇帝,把玉米當做貢品送給了正德皇帝。正德皇帝就讓江南人種著試試看,蘇州人就將玉米稱作“御麥”。現在陝西、山西、北直隸、湖廣等地都有種植,但蘇州人的主食是大米,種一些“御麥”只是調調口味,所以蘇州人不怎麼用心種玉米的。

還有一種作物是山芋,即紅薯。山芋是由福建人從呂宋引入的,徐光啟將山芋引入松江府,後被蘇州人學會了種植。因蘇州人常把紅薯種植於上方山、七子山、靈巖山、穹窿山等山坡之地,故蘇州人將紅薯稱為山芋。與御麥、洋山芋一樣,山芋也不是蘇州人的主食,只是偶爾調節一下口味,比如把山芋放在灶膛裡烘烤後,吃烘山芋。

正聊著,一些農民跑了過來,他們是租種府學官田的附近農民,他們前幾天就聽說府學已把地賣掉,還給他們發放了租地的補償費,今天過來看看,究竟是誰買了他們租種的地。

倪用賓指著劉雲龍,對他們說,是這個後生買了這些地,然後問他們,是不是已拿到補償費了?見他們都點頭表示已拿到補償費,倪用賓對他們說道,這個後生馬上要招工,你們願意的話,可以去他那裡應聘。

農民們站在邊上竊竊私語,打聽著買地的是哪個村的。一個上沙村的人認出了劉雲龍,他的妹妹就嫁到了水車浜,經常去妹妹那裡走動,因此認識劉雲龍。

量好地,釘下木樁做好界線後,蔡通判說,明天你來知府拿魚鱗本,這地就是你的了。

明代對人口管理和土地管理實施“黃冊”、“魚鱗冊”制度,黃冊是記錄某地人口戶數、戶主、人丁的冊子,相當於後世的戶口本。魚鱗冊是記錄土地屬性、地域的冊子,相當於後世的土地證。官府依據黃冊、魚鱗冊徵收稅賦。

府學的官田賣給劉雲龍後,土地歸劉雲龍所有,魚鱗冊也必須做相應變更。

見已是午時,劉雲龍請他們到了盤門的一家飯店裡吃了頓飯,然後大家互相道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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