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時候她什麼都忍。
忍他冷漠,忍他忘記節日,忍他把她當成“生活中一個不會離開的部分”。
可她還是走了。
不是不愛了,是愛到了盡頭,已經無法再說服自己繼續裝作“沒關係”。
她盛了兩碗粥,放在桌上,然後站在窗邊望著山下逐漸清晰起來的街道。
遠處有晨練的人在跑步,有推著菜籃去鎮口的老人,還有幾個孩子,揹著書包走得慢吞吞,一邊走一邊踢著路邊的石子。
她突然很想下去走一圈。
不為畫畫,也不為什麼,只是想走一走,看一看,哪怕只是買一束花,買一袋麵包,也好。
她轉頭回屋換了衣服。
灰藍色的風衣,黑色牛仔褲,帆布鞋,簡單利落。
她從玄關抽屜裡拿了車鑰匙,又順手在藤籃裡放了一條幹花束—那是她前兩天自己綁的,本想送人,可最後還是留了下來。
出門的時候,唐浩傑剛醒。
他走出來的時候,她已經站在門口了。
“去哪?”他聲音還有點沙啞。
“鎮口轉轉!”
她回頭笑了一下。
“今天不去畫室!”
“我開車送你?”
“我想自己走!”
他點點頭。
“回來記得喝點熱水!”
她點頭,沒再多說。
走下山的路被雨洗過,有些泥滑,但空氣新鮮,樹葉帶著水氣,陽光從縫隙間灑下來,一步一景。
她走得慢,腳步穩,沒帶耳機,也沒看手機,只是用最真實的感官去感受這個清晨—風吹過臉頰的溫度,腳踩在溼葉上的柔.軟,還有山雀偶爾從枝頭躍起的輕響。
走到鎮口的時候,天已經完全亮了。
她去了一家老麵包店,買了兩個熱麵包,又繞到街角的花店,挑了幾枝海棠和滿天星,綁成一束,抱在懷裡。
路過咖啡館的時候,她進門點了一杯拿鐵,靠窗坐下。
窗外是一條緩緩的車流,陽光穿過玻璃照在她臉上,她低頭抿了一口咖啡,苦澀中帶著一點點焦香。
她沒在想什麼,也沒在等什麼。
只是享受這一刻。
安靜而完整。
沒人打擾,也沒人催促。
這種感覺,很好。
而在千里之外的京北,顧承硯也在咖啡館。
他早上臨時取消了會議,獨自驅車去了城南的一家老書店。
那家書店是他們曾經常去的地方。
她喜歡靠窗的位置,一邊看書一邊喝熱可可,常常一坐就是一下午。
而他坐在對面,翻著財經雜誌,其實看不進幾頁,只是習慣了她在身邊的那種存在感。
那時候的她,不需要說什麼,也不需要刻意做什麼。
她只是在,就足夠填滿他那個空蕩的世界。
他那時不懂得什麼叫“陪伴”。
他只覺得,她一直都在,就會一直都在。
可她走了。
走得乾淨徹底,像是再也不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