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個人,種兩家的地,自然是種不過來。等你大哥結束勞役回來,大哥家今年的收成必然是很不樂觀。
未來一整年,大哥家多半都要半餓不飽,艱難捱日子。
這一切,讓你身心俱疲,滿腹牢騷。
但為了妻兒老小,你卻也還能咬牙堅持下去。
直到有一天,郡城來了一家豪強,說是要以每畝地換五石米的‘高價’,買下你們家,以及你大哥家的各一百畝、共兩百畝農田。
你不從,連續幾天都被套麻袋捱了悶棍,晚上睡覺時,院外更是不斷傳來淅淅索索聲,讓你們一大家子都睡不踏實。
大哥家更慘。
那幫畜生,趁你大哥不在,竟是肆無忌憚的走近你大哥家的院子,對你兄嫂言語輕薄,還對你年幼的侄女動手動腳。
且最終,他們在你大哥不在家的情況下,居然拿出了由你大哥簽字畫押的田契轉讓書!你告訴自己:再忍忍,等大哥回來,再去找他們報仇。
記過你大哥沒回來。
也回不來了。
一場平平無奇的勞役,一條再簡單不過的水渠,居然是要了你大哥的命。
官吏說是滑落渠內淹死的,但你不行。
因為你大哥身高七尺,那水渠卻只有齊膝深。
要想在那條水面齊膝的農渠淹死人,唯一的方式,就是合力把人往下摁。
你大哥死了,你兄嫂哀痛欲絕,很快便隨你大哥去了。
喪葬事宜用掉了你大哥家所有的錢財,包括宅子——你甚至還貼了點。
結果大哥大嫂屍骨未寒,那夥人又來了,說是你大哥、大嫂欠他們錢,得有你來還。
你沒錢,他們就說拿田畝抵賬也行。
直到這時,你才終於明白:一切,都是這幫畜生的陰謀詭計。
那接下來,你會怎麼做?——這個問題,隨便找一個做過官、判過案的漢家官員,都必然會得出統一的答案。
殺人!以當今漢室的剛烈民風,彪悍民氣,這麼多事落在同一個農戶身上,結果必定是該縣,要被殺個底朝天!
那狗縣令會死;
欺負人的豪強會死;
甚至就連農人看不順眼的遊俠懶漢、貪婪稅吏,都大機率會被順手補刀。
而且!
而且最終,這個人很可能被判無罪!
因為如今漢室的法律提醒,並非後世新時代的:無論如何,只要殺人那就不對、就是有罪。
在如今漢室,是否構成殺人罪,不只要看客觀現實,而是還要看,甚至主要看殺人者的主觀動機。
動機不同,處罰力度便不同,甚至還決定著罪名是否會坐實、是否會受到處罰。
如謀財害命,自然是非法目的為驅動,故意殺人,難逃腰斬棄市;可若是言語爭執,激情殺人,那多半隻是‘殺人償命’。
償命償命——賠了錢,就不用賠命了。
更進一步:報仇雪恨,甚至是針對殺父、殺母仇人報仇雪恨,大機率會被判無罪,併成為當地聲名鵲起的大孝子。
再進一步,若是為了保護弱小、孤寡,更或是親長而與人對峙,期間殺了人,更是非但不會受到懲罰,反而還會收到包括但不限於物質,以及精神層面的嘉獎。
在這樣的時代背景、時代法律背景下,殺人,還真不一定就是殺人犯。
殺人越貨的,是盜賊;
過失殺人的,是莽夫;
報仇雪恨的,是孝子;保護弱者的,更是英雄。
一個因兄、嫂受欺身亡,而對狗官、豪強實施絕命一擊,血濺五步的農人,就算成不了英雄,也絕不會在如今漢室的法律體系下,被判成殺人犯。
用後世人更加耳熟能詳的笑談來說,便是:給我個面子,扣點歡樂豆得了……
漢家本身尚且如此——民風尚且如此彪悍,更何況是在草原生活一輩子的遊牧民族?甚至就連這媲美漢家腹地的超低犯罪率,都讓程不識心生疑慮,懷疑是底下的官員虛報資料。
確定資料沒造假、沒有水分後,程不識才安下心來,給長安天子榮發去奏疏,彙報情況,外加為各部頭人邀功。
很顯然,在河套地區落入漢家之手早期,天子榮千金市馬骨式的分封歸義侯,對如今的河套地區,形成了極其顯著的榜樣效應。
如今的河套各部頭人,幾乎是把一切都拋在了腦後,滿腦子都想著封侯去長安,酒池肉林、極盡奢靡。
而在這些既得利益者的竭力推動下,新政的第一部分:律法體系的建立,進行的無比順利。
什麼?你說區區約法三章而已?
不好意思,對於如何將‘約法三章’延展為一整套《漢律》,漢家是有相當成熟的操作經驗的。
約法三章被接受,就等於說是在肉眼可見的未來,整個河套地區,都將以《漢律》作為社會秩序根基。
而守法的遊牧之民,對於農耕政權而言,就不再是威脅了。
而是民眾。
曾經的義渠人,如今已經成為漢家絕對意義上的特權階級:北地騎士;
曾經的樓煩人,更是成了如今漢室軍中,最稀罕、最寶貴的騎兵編制:樓煩校尉、樓煩都尉。
還有其他諸如長水胡騎等,都是遊牧民族完美融入華夏農耕文明的鮮活案例。
而在律法體系得以建立,部族頭人們失去對各自部族的部分掌控權,並轉變身份為官僚階級後,下一個問題,自然就是如何控制遊牧民族的活動範圍。
關於這一點,長安天子榮也有明確的指使。
——過去這一年,讓整個河套地區,都對牧民的遊牧路線、時間進行匯總存檔,便是投石問路。
接下來,就要從原先的說一聲,打個報告就走,一點點收緊為:上交申請,獲得批准了才能觸發。
再然後,一點點形成郡、縣屬衙統籌規劃,為牧民規劃遊牧路線、趨於的慣例。
效果如何,劉榮顯然還不確定。
但必然好過如今,遊牧之民說走就走,想去哪就去哪的混亂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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