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上海灘崛起的百年豪門

第97章 地產強人

又到了每月的分紅期,陳光良在4月的分紅中,一共可以得到4300大洋(含商品零售),非常的富裕!

這還是收購富貴車行的那批車,也才運營二十天出頭而已,而下個月(5月)預計能分紅到4500大洋。而下半年,還有f專案開始正式為股東分紅(現在還車款中)。

理論上,從4月份開始,今年的分紅還能達到4萬大洋出頭。

按照這個分紅規模計算,今年不僅可以償還3萬多大洋的貸款及利息,亦可以將從長江地產‘借出’的1萬大洋償還掉。

當然做生意,哪有不負債的!

所以現在就可以借新債,再去考慮老債,車行事業這邊維持在3萬大洋的債務,是比較合理的。

畢竟,現在貸款的利率在下跌,主要是銀行的存款資金變多。

分紅前,陳光良召集長江車行的管理層,開了個會議。

包括李超、何向東、潘成、周興高、林峰悉數到場。

“分紅在即,還是那句老話,一定要將每一筆分紅交到股東手裡,並按指印或簽字。”開會前,陳光良再三叮囑道。

雖然股東已經有七百多人,但派發分紅並不困難。分紅期是四天時間,幾個專案在一天都有規定,然後就是每個專案的股東一起來領取。

陳光良甚至發明了‘手寫版’的excel表格,車伕只需要按月按指印就行。

這時候,何向東突然提議道:“老闆,其實車伕的分紅可以三個月一發,這樣也省一點功夫,而且還可以增加你的現金流支配。”

陳光良馬上予以否決,說道:“不可,月月分紅是承諾,也是收心,豈可更改!”

站在何向東的角度,他的建議自然也是為老闆著相,知道自家老闆總是‘錢不夠用’;而且三個月分紅,實際上也是很正常的情況,畢竟現在股東都七百多名了。

但站在陳光良的角度,收攏人心自然更重要。

李超笑道:“月月分紅,能讓大家高興一整月;三個月分紅,可能也只能讓大家高興一個月。不過,向東考慮的怕是關於計程車的事情吧?”

雖然被老闆否決建議,何向東絲毫不在意,畢竟是就事論事,聞李超言後點點頭,說道:“是的。目前我們對計程車這個行業,也算是有一定的瞭解,可以購入兩輛二手車,在閘北火車站以及虹口和江灣一帶,試著做‘拋崗’生意。”

陳光良說道:“計程車的資金,另想辦法。當前如果有機會,我們依舊是首選擴大黃包車業務。”

他這樣的考慮有三條:第一,現在顧竹軒和幾大車行正鬧得不可開交,無瑕顧忌長江車行的擴張;第二,如今大照會牌照400大洋,市場願意出售牌照的小車行和個人多了起來,正適合拿牌;

第三,黃包車是他們的老本行,各方面經營更上手。

至於計程車,如果只是做‘拋崗(野雞車)’的生意,不需要太大的代價。

“好”

眾人並不反對,反正大方向還是老闆說了算。

陳光良點點頭,隨後說道:“看看市場有沒有出售牌照的,我們準備新的專案!”

何向東馬上說道:“有的,不過現在零散居多,可以考慮分散購入。”

“行,即這樣說定,爭取上半年再擴張個50張大照會。”

“是”

如今,長江車行總計是355輛黃包車,其中野雞車57輛(假牌照或無牌照)、小照會40輛、閘北牌照5輛,餘下的253輛便是大照會牌照。

朱廣生拿到愚園路(1136弄)的‘道契’後,第一時間守信的和長江地產進行租賃簽約,雙方就在長江地產的寫字樓裡籤合同。

“陳老弟,說實話你不租賃這幅土地,我還不想投資它,畢竟心裡沒譜。現在你租賃下它二十年時間,我十年就把它的本錢賺回來了,哈哈!”

朱廣生很是滿意的簽署上自己的大名,和蓋上自己的指印。

購買這幅地皮,對朱廣生來說,也不是拿出一個小數字,他也是湊了一下才拿出來的;畢竟前面已經投資滬南的一幅地皮,以及還購入了愚園路608弄的公寓(二十年租賃權)。

如今兩幅地皮在手,他的想法很簡單,等滬南那邊的地皮漲兩年後,就準備賣掉,保留愚園路這十二畝地皮就行;等到二十年後,還可以連同地上的建築物一起拿回來。

陳光良也簽署自己的大名和留下自己的指印,並回應道:“合作共贏嘛,一般持有土地者,基本都是租賃給工廠。而工廠一旦搬走,業主不能利益最大化。如今我們將合作性質更改為住宅,業主才是最大受益。”

朱廣生點點頭,他投資地皮是為什麼?無非就是為了作為‘傳家寶’,如今有人在這個傳家寶上再加個傳家寶,自然很有誘惑力。

“嗯你發明的這個地產模式,一定會風靡滬市的。”

實際上,也有地皮業主將其租給企業作為‘商業用途’,例如南鯨東路的土地業主,將其租給‘新新百貨’,蓋了一幢大樓,合作方式也是租滿多少年,連建築物一起歸還業主。

當然,租給工廠的租金肯定要的高,不可能十年回本,畢竟這個時代講究的就是‘高回報’。

而租給商業和住宅的租金,可以適當的降低不少,因為業主看中的是到期後收回上面的建築。

“多謝你的誇獎”

確實,如今陳光良已經成為滬市的一個‘小名人’,多少地產商紛紛前往愚園路608弄打聽訊息。

一旦這種模式被大家吃透,滬市將掀起一股‘地產熱浪’。

因為目前的情況是:持有優質地皮的業主惜售,但自己又無開發地產的經驗和魄力;地產開發商買不到足夠優質的地皮,或者是資金不足。

而‘租地造房,分室出售,到期還本,屋歸地主’無疑可以解決這種情況。

“這是滬市商業儲蓄銀行的票據,你拿好!”

陳光良將一張5000大洋的票據遞給朱廣生,這是押金一年、租金一年的錢,這錢是臨時抽調的,等這個專案收回資金,自然要償還給其它專案。

朱廣生高興的接過來,剛剛花掉28000大洋不到,如今又收回了5000大洋,心情更好了。

“對了,合同上說,我可以監督建築施工,以保證建築物至少三十年。是吧?”

“當然,這是老哥的權利,我可以兩邊工地都開放給你,作為比較你放心,我們按照三十年標準建,實際上就是一百年都可以用。”

“哈哈,那我就放心了!”

一百年,怕是二十年後就不屬於你,當然也不屬於自己,而是屬於‘人民’。

不過,這事不怪陳光良坑人家,畢竟誰知道二十年後,朱廣生走不走?

就算朱廣生要走,這個專案起碼也為他賺了二十年的租金不是!當然,拋開所有的一切不談,民國政府也會讓大家的貨幣貶值,所以更不存在什麼了。

大家雖然是朋友,但陳光良做事也問心無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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