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一個分局的,既然一大隊接了,自然沒有往外推的道理。“要是依著我的話……”
於大章左右看了看,確定會議室內沒有別人後,壓低聲音說道:“咱們已經給過他機會了,他自己不珍惜,那就怪不得咱們了。”
“而且,即使咱們現在去阻止他也沒有用,搞不好還會被他咬上一口。”
現實中這樣的事很多。
警察去勸阻犯罪,結果卻被對方認為是徇私枉法,故意偏袒。
“那也不能眼睜睜看著他往坑裡跳啊。”
呂忠鑫還是有些糾結,他左思右想,最後一咬牙:
“我再去勸勸,萬一他迷途知返呢。”
見他堅持,於大章也不好再說什麼。
警察嘛,在知道結果的前提下,當然是儘可能地阻止犯罪。
不過於大章心裡清楚,有那麼一種人,不佔點小便宜就渾身難受。
要是讓他們佔了理,那就更不得了啦,白的也能讓他們說成黑的。
得理不饒人說的就是這種人。
殊不知,佔小便宜吃大虧啊。
當天下午,呂忠鑫聯絡到被害人,並讓其來分局配合調查。
“人抓到了,請你來指認。”
呂忠鑫說著,拿出一摞照片,打亂後,展示給對面的男人看:“找出搶你的那三個人。”
男人點點頭,仔細辨認照片上的人,沒一會兒功夫就將三名嫌犯認了出來。
完成這個步驟後,呂忠鑫收起照片,看著對面的男人說道:“對方說沒有對你使用暴力,而且敲詐的金額和你說的也有出入,所以我想跟你再確認一遍。”
他這話說得已經很明白了,就差直接告訴對方:別動歪心思了。
豈料,男人態度很堅決:“我之前說的就是實話。”
呂忠鑫張了張口,本想再勸勸,忽然想起之前徒弟說的話,最後只能無奈地嘆了口氣。
接下來就是立案與否了。
如果按照還害人所說的金額,肯定達到立案標準了。
不過這裡面還有一步可以走。
和解。
雙方也都有這個意願。
被害人表示,只要把一萬二還回來,他可以同意和解,不再追究。
最後經過協商,三名嫌犯同意給錢,這起案件也暫時告一段落。
可就在將錢交給被害人的第三天,事情發生了反轉。
那三名嫌犯報案,聲稱被敲詐了一萬元,將那個被害人給告了。
謊言是經不起推敲的。
那個男人當初的筆錄本就漏洞百出,再加上隨身的包上沒有對方指紋,他自己身上也沒有外傷。
那一萬二的敲詐金額更是他自己杜撰出來的。
呂忠鑫他們本就明白是怎麼回事,調查起來自然是毫無壓力。
當那個男人坐進了審訊室,看著眼前身穿警服的呂忠鑫時,他終於害怕了。
“警官,我,我承認之前撒謊了,是我財迷心竅。”
男人帶著哭腔說道:
“我馬上退款,也認繳罰款,請再給我一次機會。”
他現在也想明白了,警察已經不止一次提醒過自己了。
可惜他之前仗著自己佔理,沒有當回事,現在到了這個份上,才知道後悔莫及。
呂忠鑫看著對面的男人,無奈地搖了搖頭。
眼前這個結果徒弟早就預料到了。
按照於大章的說法,那三名嫌犯既然研究過相關法律,就一定會同意和解的金額。
別說一萬二了,就算是再翻一倍他們也會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