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嘖”
羅夏先是有些頭疼地砸吧了下嘴,然後沉聲問道:“北區的治安已經好到能讓巡警翹班了?”
“真正的警察就該往槍聲最響的地方跑。”金妮用靴尖踢了踢他的輪胎,“這可是你當初教我的。”
羅夏聳了聳肩,“我正在行政休假中,有什麼問題,等我假期結束了再來找我。”
他隨手把揹包扔進皮卡後座,正要關車門,金妮已經拉開副駕坐了進來。
“前天紐約的案子是你乾的吧?”她關上車門,直勾勾地盯著他。
“我?”羅夏指著自己,誇張地咧嘴一笑,“你覺得我會是那個救了幾十個孩子,炸死十幾個明星,還一槍崩了吹牛老爹的無名英雄?”
“.好吧,起初只是瞎猜,但現在我確信無疑,就是你乾的。”
金妮被逗笑了,但笑容很快在她的嘴角凝固。
她的視線落在羅夏領口隱約可見的淤青上,聲音低沉下來:“你總是這樣把自己置於險境,可你有沒有想過,萬一哪天你沒能躲過那顆飛向你腦袋的子彈,會有多少人為你傷心?你做任何事之前,都應該好好思考一番再做決定。”
羅夏微微一怔,隨後皺著眉瞥了金妮一眼。
這語氣……怎麼聽著不太對勁?
沉默片刻,他搖頭笑了:“你知道嗎?上次我精心策劃了好幾年對付一個人,結果卻害得一個有著大好未來的年輕人丟了性命,還有個十歲出頭的孩子被綁到地獄。從那以後我就明白了——“
羅夏轉向金妮,緩緩說道:“當你能一槍解決問題時,任何計劃都是浪費時間!”
“這世上好人死得太早,就是因為想得太多,開槍太慢!”
金妮被噎得一時無語,她凝視著羅夏深邃的眼眸:“你就這麼有把握,自己永遠都是最後的贏家?”
羅夏從煙盒裡咬出一支菸,點燃後深吸一口,淡淡回道:“我哪有什麼把握,我只是沒有退路。”
金妮嘆了口氣,不知該如何介面。
她咬著嘴唇看著眼前的男人,突然說道:“我爸今早打了通電話給我,說要把我調到其它地方。”
“哪裡?”
“不清楚,他說華盛頓、紐約、洛杉磯,隨便我挑,就是別留在芝加哥。”
“嚯,有後臺就是不一樣,想調哪兒就調哪兒。”羅夏開著玩笑問,“那你現在特地跑來,是為了跟我道別?”
金妮模仿他常用的動作,聳了聳肩,淡淡地說:“我是來告訴你,兩天後是我生日,我會在家裡辦派對,記得來。”
說完,這小妞像往常一樣,哼著泰勒·斯威夫特的歌,腳步輕快地走向警車準備離開。
但就在這時,一輛黑色轎車突然停在了羅夏家門口。
一位身著黑色西裝、戴著墨鏡的男子下車。
他摘下墨鏡,露出一張極具辨識度的德裔面孔和略帶憂鬱的眼神,先是快速掃視了金妮一眼,隨後走向正在車上的羅夏。
“早上好,布徹警官。”
男子伸出手,冷淡的面容上擠出一絲笑容,“我是fbi高階探員亞歷山大·馬宏,有個案子需要你配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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