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5章 的黎波里格局
在這種情況下,蓋里斯還希望王國政府,安穩的統治的黎波里,那麼就無法繼續依賴原先的那些的黎波里貴族,勢必要再度進行一次鮮血淋漓的改革。馬基雅維利雖然是一名15世紀出生的人,但他卻始終都在堅持一個觀點,即君主應當同自己的人民保持良好關係。
馬基雅維利是如此的推崇人民的力量,以至於他認為寧願侵害大人物的利益,也要儘量取得人民的支援。
在他看來,人民的需求是樸實無華的,而大人物們的貪婪卻是永無止境的。人民尋求的僅僅是不被壓迫,尋求的僅僅是一個公平公正的社會;而大人物們卻時常試圖透過各種不正當的方式去侵犯他人的利益。
似乎在他眼裡,讓社會變得公正,儘量少的從人民那奪取財富,就足以讓一位君主為之長治久安。
從結果上來說馬基雅維利其實也不能算錯,頂多說他認識事物的角度還是有著太多時代侷限性罷了。
對於這樣的看法,蓋里斯自然是一笑了之,國家作為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法律作為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君主作為統治階級的代言人……很多選擇,都不是輕而易舉間就能做出的。
但有一點好處在於,蓋里斯雖然是君主,但他所代表的統治階級卻並非是的黎波里的貴族。
而憑藉著其他地區的軍隊,加上自己的威望,在有證據證明的黎波里貴族,組織了這次刺殺的情況下。
蓋里斯可以輕易間將原先的那些貴族們給拔除,就連耶路撒冷王國的上議院,那些原先追隨過伊拉克略的貴族們,都會無條件站在蓋里斯一方。
等到蓋里斯被刺殺的訊息傳到耶路撒冷,並有證人證明武器的來源,出自的黎波里後。
耶路撒冷的本土貴族,光速切割了的黎波里貴族。
在不少人都沒明白髮生了什麼的情況下。
王國光速透過了《公務員法》與《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
的黎波里在過去的十年裡,其實與日本倒幕運動後的廢藩置縣的處境有些類似。
1871年日本開始廢藩置縣,這是始於1868年(明治時代開端)的明治維新運動的頂峰。
根據這項改革,所有大名都必須將權力歸還給天皇。
首先1868年戊辰戰爭,忠於德川幕府的軍隊戰敗,政府沒收了所有原先由幕府直接管轄的土地,以及仍忠於德川幕府的大名土地。
這些土地約佔日本國土面積的四分之一,並被改組為各縣,由中央政府直接任命官員。
其他地區的各藩大名,見大勢已去便基本將領地交還。
作為將世襲權力移交給中央政府的回報,大名們被重新任命為其原領地的非世襲官員,並被允許保留 10%的稅收。
再之後,即便大名們失去了世襲權力,但他們仍然保留著一定程度的軍事和財政獨立,並依舊接受先前領民的效忠。
等到1871年廢藩置縣正式開始,日本政府透過向前任大名承諾豐厚的俸祿、吸收各藩債務,並將舊貨幣按面值兌換成新的國家貨幣,完成了此次改組。
之後這種贖買,因為缺乏足夠的中央財政,又轉化為年息5%的債券,直到三十年後,才完成全部的償還。
蓋里斯在完成十字軍諸國的統一後,對待的黎波地區的貴族,便是參考了這一段歷史。
蓋里斯並沒有直接沒收的黎波里諸侯的土地,而是將他們任命為的黎波里的各郡郡長、或者城鎮長官,允許截留部分稅款。
之後,蓋里斯又試圖推進過贖買政策,將那些土地徹底從的黎波里貴族們的手中剝離。
但更加完善的公務員體系,在君臨議會層面上,卻被上議院整體否決,即便是下議院也不是很贊同。
在缺乏足夠合適人手的情況下,便一直不了了之。
直到現在……
《公務員法》與《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這些法案,對公務員體系進行了職務與職級的劃分。並設立了相應的工資津貼及其檔次劃分。
其中職務,如果用這個年代的理解來說,那就是官位,意味著一名公務員或者官員,其所需要負責的職責,其往往可以因地制宜,按照各地或各單位情況來具體安排設定。
而職級,則是影響公務員或官員的待遇水平,並不代表領導職責。與職務不同,職級序列、名稱、數量是有統一規定的,各個地區或部門不能根據自己特點自行設定。
如果粗暴點理解,之所以設定職級,就是為了在不擴大其權責範圍的基礎上,透過晉升職級的方式,來提高公務員待遇和榮譽。
之所以進行這種劃分,自然是有著諸多目的,而其中的一個原則便在於,不能夠將更高階別的職務視為一種獎勵,給予公務員更高職位的目的,應當為了讓對方在更合適的崗位去發光發熱。
透過更加系統的正規化公務員體系,也意味著蓋里斯將能夠抽出更多的人手,去替代現如今統治的黎波里的地方貴族。
……
在現如今的的黎波里土地上,有哪些家族還有著耀目的權威呢?普利萬無疑是其中的代表,作為義大利富商,他憑藉著自己的財富,用與妻子等重的黃金,迎娶了一位女繼承人,得到領地,在之後,又同蓋里斯一齊,完成了對的黎波里的平定。
經過這麼一茬,在許多人口中,普利萬已經成了的黎波里副王,是這裡最高貴的貴族。
但其實真正被的黎波里貴族們擁護的,另有其人才對。
也就是聖奧梅爾家族。
聖奧梅爾三兄弟,于格、威廉、拉爾夫。
他們是沃爾特·德·聖奧梅爾與埃斯基瓦·德·佈雷斯的後代。
簡單說就是,的黎波里伯爵妻子與其前夫的後代。
看起來他們似乎無權要求的黎波里的領地,但很多事不是那麼一回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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