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妖

第75章 多多關照

鹽是暴利。

趙安在東臺時側面瞭解過鹽商從當地灶戶手中收鹽的價格為每斤兩文,但只要把鹽運出去,哪怕在江蘇地面都能賣到十倍利潤,而淮鹽的主銷售地並不是兩江地區,而是湖北和湖南。

於這二省,淮鹽的價格能暴漲到六十餘文一斤,利潤三十倍還多!當然,以趙安現在的能力肯定不可能把私鹽販到湘、楚二省,他就是單純的想在周邊地區小打小鬧一下,掙點零花錢用用。

談不上跟那幫內務府名下的紅頂鹽商搶飯吃,最多也就跟那些沒佔窩的鹽販子扳扳手腕。

東臺縣那邊因乾隆不像龍的事肯定全程配合,畢竟大家現在是一根繩上的螞蚱,左右都犯了舉族消消樂的事,也不怕再攤個販私鹽的罪。

何況還是有錢大家賺的好事。

這要再把甘泉縣拉下水,產銷一體化就出爐了。

兩個地頭蛇知縣打掩護,趙安這個府教育局長從中協調,還有社團組織青幫參與,別說那些亡命徒組成的販鹽小團伙,就是把鹽弄到鹽商眼皮底下的揚州城銷售都沒問題。

燈下黑嘛。

現在就看老丁上不上道了。

結果老丁不上道。

“混賬,你讓本縣當鹽販子!”

丁縣尊還道趙安有什麼來錢路子,未想竟是要他堂堂知縣參與販賣私鹽,簡直是孰不可忍。

地方官收取鹽販好處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是一碼事,縱是事發最多也就是摘頂戴,可地方官要是直接參與販私鹽那就是罪無可赦的死罪!因為,這是挖朝廷的牆角!鹽稅可是朝廷重要賦稅來源,都被地方官們變相給掐了,朝廷吃什麼喝什麼。

進士出身的縣尊大人對國法還是心存忌憚的,況這種事也有辱斯文、有失體統,和聖賢書灌輸給他的正確價值觀完全悖道而馳,真就無法接受。

邊上的宋教諭對斯文看的不是太重,直覺告訴他趙安這法子來錢的確快,能解決他們眼下面臨的最大危機,問題是這鹽不是他們能碰的。

管鹽的是兩淮都轉鹽運使司和兩淮巡鹽察院署,販鹽的是內務府名下那幫紅頂鹽商,從生產到銷售壓根不經地方,甚至連鹽稅都不歸地方收取。

可以說地方上除了查緝私鹽的巡檢所,其餘機構是一點鹽都沾不得的。

你趙安現在讓縣裡跟你一起販私鹽,上上下下這麼多人看著,擔的風險實在太大了。

萬一被鹽運衙門發現,幾個腦袋夠砍的。

“怎麼能是鹽販子呢?”

一心拉人下水的趙安必須糾正縣尊大人的錯誤觀念,“我們不是販私鹽,我們只是幫助灶戶解決滯銷問題,提高灶戶收入同時也讓更多百姓吃上便宜的平價鹽,這可是為民造福的大好事啊。”

“.”

縣尊大人又想罵娘了。

趙安那邊自說自話,說他已經打通東臺縣的門路,只要丁縣尊這裡大開方便之門,銷售這一塊他想辦法解決。

利潤嘛,三三四。

東臺縣三,甘泉縣三,他四。

但這個四也不全歸他趙教授,因為運輸和銷售這一塊也得分利潤。

算下來,他最多拿二。

至於被鹽運衙門發現的風險,其實是可以降低到最低的。

最直接的辦法就是拿錢去砸鹽運衙門查緝私鹽的辦事人員,有錢大家一起耍嘛。

朝廷?

朝廷是能多發點工資給你,還是能讓你一年升一級?大差不差就行了。

再次一點的辦法就是以官方名義對私鹽進行包裝,說白了運的就不是鹽,是糖,是農產品,是石灰,反正是縣衙認證的產品,絕對跟鹽無關。

再再次的辦法就是誰查殺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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