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豪1983

第293章 切爾諾貝利

其實他之所以來聶華令這邊,正是因為聶華令承認給他豐厚的報酬,另外,顧華透過某種途徑得知,在美國寫其他國家的反對文章,可以拿到不菲的稿酬。

他本來就要走這一條路。

顧華是一個聰明人,一個還算有才華的人。只要讓他搞到錢,他將來哪怕不一定再寫小說,漂白上岸,也能透過別的過上好日子。

然而目前這從“0”到“1”的這一步,卻被餘切緊緊盯著,不讓他有一點機會。

顧華已經蟠桃,愛荷華大學當然不會把他扭送回訪問團,但在餘切的抗議之下,也不可能公開僱傭他,愛荷華大學也害怕鬧成國際性事件。

顧華現在手上的錢完全花光,只能靠聶華令來養他。

但聶華令這樣的人,怎麼會一直白養他呢?顧華說:“你讓我做什麼,我就做什麼。我知道餘切很多黑料,他肯定不止有一個女人,我可以寫他的花邊和緋聞,讀者肯定愛看。”

聶華令道:“我們作家當中,搞賭博,墮胎,嫖妓的……數都數不完,你拿這個想要扳倒他?”

顧華冥思苦想,又道:“餘切做事情全憑他自己的喜好,非常狂妄,目空一切,他在訪問團裡對我們並不好,他打壓後輩。”

這又是什麼黑點?聶華令無語了,如果餘切這種人算惡人,那愛迪生這些都該去死。馬克吐溫這些直接咒罵美國政府的又如何?海明威這些通共的美奸呢?

“他是鄭伯克段於鄢,他明知道我要蟠桃,卻故意給我機會。從沒有這麼寬鬆的團長,他根本不在乎我們離不離開,也不管我們在美國買日本家電。他還借我們錢。”

那麼,你如何對待他的信任的呢?

聶華令已無話可講。

餘切的人格高尚,就像某種久經考驗的真理,越辨越明。蠢人越是描述事情的全貌,越顯出他的偉岸來。

“他有一把槍!”顧華說。

“他老是把那把槍,別在自己腰間,嚇唬我們。他威脅我們的人身安全。”

聶華令終於找到個看起來像樣的黑點,因為在美國發生過許多槍擊事件,致使槍支在校園內是一個相對貶義的符號。

最早於1764年,賓夕法尼亞州4個印第安人進入校園,開槍打死校長和9名兒童。此後這種事情發生過多次,有說法是每週就要發生兩次校園槍擊事件,這資料甚至連哥倫比亞都沒有如此駭人。

這是美國人的ptsd(創傷後遺症)。

餘切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聶華令的心中,其實有一些對敵人的仰慕。

不要說他在內地的文學成就,只需要想到,他見到馬爾克斯之後,既不誠惶誠恐,甚至也不是不卑不亢,他就是那麼很自然的融在這一群頂級的拉美作家群中,馬爾克斯,略薩……這些人曾經身無分文,而現在坐起了頭等艙,也許將來又會把錢花光掉成為窮光蛋的文豪們,他在這些人中如魚得水。

有時,甚至忘記了他曾在西語世界中寸功未建,反而批評起了某些文豪的荒唐,比如酷愛人妻的馬爾克斯。

馬爾克斯只能告饒,說:“yu,你並不懂我們拉美人……”

隨著《2666》在美的上市,書商哈珀已經將餘切繫結馬爾克斯,造出了許多段子供讀者欣賞,“馬爾克斯三槍法場救餘切”、“退伍兵喋血波哥大,好漢餘切臨危不懼,見不公,書不平。”

有些是真的,也許有些是假的,但馬爾克斯毫不介意餘切和他並列。

他的經紀人是大名鼎鼎的卡門,這的確是原因之一,也只是之一。

難道餘切是文壇五五開嗎?他遇見劉芯武時,他是20歲剛學會拔劍的餘切,零點二秒光速出劍,他遇見馬爾克斯時,他就是拿著左輪槍的餘切,他已學會美式居合……其實有一種不可言說的東西,讓他具備強大的自信,而這種自信使得他身邊的人也感受到了。

因此,當餘切在波哥大機場,開口質問馬爾克斯的成分時……並不會讓人覺得餘切有所不敬。

為什麼會這樣?

聶華令越想越覺得自己要暈倒,她確實是沒招了。

她自己已無法招架,但這種嘴仗的關鍵是東道主到底支援誰。

“顧華!”聶華令說,“你說的這個確實是好主意,說不定能有些效果。”

顧華一開始十分高興,接著,他開始害怕起聶華令之後拋棄他。

華人在美國雖然少,然而卻勤學好讀,使得其獲得了遠超人口比例的大學就讀率,幾乎全美任何一個大學,都不可能沒有華人的身影。

愛荷華大學也是這樣。

這一週來,一些華人學生已經聽說了顧華這個人。還有的人,模仿起了東方國家十多年前流行的東西,在愛荷華大學校園,張貼起了小字報!

嚴厲懲戒叛徒!

——那上面這樣寫道。

愛荷華大學是一個公立大學,什麼叫公立大學?

就是美國老百姓的大學!

聶華令以及她的白人老公,吃的是美國的大鍋飯,進的是美國的體制。

鑑於聶華令絕不可能拋棄她自己,也不可能拋棄她的白人老公,如果事情最終鬧到華人學生聯合起來上書,要求開除掉害群之馬……校方基於學生的意見,很有可能勒令聶華令等人速速捂住蓋子。

這時候,他顧華就要被拋棄了。

中國人,美國人,在這時候的思維是一樣的。

麥子,麥子!顧華忽然想到了他前些天在報紙上看到的愛荷華農業大豐收!

一個美國農場主,擁有上萬公頃的土地,他的麥子去年多到需要僱傭幾十個工人來,開著機器幫他收割。

今年他並沒有怎麼呵護土地的肥力,而是扔下種子,到現在那麥子已經又長出了新的一茬。

這便是如今的美國,連麥子也學會了討好美國人。

麥子起源於小亞細亞,現在的伊朗中東地區,那裡曾經是人類文明的發源地之一;而後麥子傳入了中國,距今四千年前,此後就一直在中國住下,中國曾是全世界麥子種植面積最大的國家,持續了近乎四千年,歷史不斷變換,東方始終神秘而龐大。

為什麼說近乎?因為麥子傳到美國,是十六世紀的事情,那時候葡萄牙人、西班牙人剛剛登陸這一片土地,他們帶來了文明的成果;之後麥子在美國越種越多,越來越快,到20世紀初,情況已經兩級反轉。

世界上種植麥子面積最大的國家,從中國變成了美國,無數的麥子,自然的在美國生長出來,就好像誕生於其他地方的他們從各個地方趕來,天生就屬於這一片土地……世世代代,永生永世。美國人自然不會珍惜外來的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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