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美洲帝國:日月旗的應許之地

第93章 宗教法

一番話,擲地有聲,讓那些心存疑慮的官員啞口無言。朱高煦目光掃過眾人:“《大秦宗教事務管理法》草案,著內閣法吏協助林首輔,進一步細化條款,務必周全。”

朱高煦的強硬態度,讓內閣中的反對聲音漸漸平息。最終,內閣根據朱高煦的思路完善了草案,決定將其提交帝國議事會進行最終表決。

最高議事會,將對這部關乎帝國未來的大法進行最後的審視。

訊息傳出,整個新京乃至周邊的殖民地都掀起了不小的波瀾。

議事會內,更是暗流湧動。

儒生出身的議員們,對“宗教財產納稅”一條普遍持保留態度。他們雖然不像內閣老臣那般激烈反對,但也認為此舉“於禮不合”,“有傷風化”,擔心過度壓制宗教,會導致“民無所信”。

“自古聖賢皆重教化,佛道雖異於吾儒,亦有其勸善之功。朝廷宜多加引導,而非僅以稅法繩之。”一位頗有聲望的儒生議員在議事廳內慷慨陳詞。

然而,以鹽商、船主、新興農場主為代表的工商階層議員,對此卻是大力支援。

一名大船主站起身,嗓門洪亮:“各位,咱們商人做買賣,尚且要繳納市舶稅、商稅,憑什麼那些和尚道士佔著大片土地,開著香火鼎盛的道場,就能分文不出?這不公平!”

“正是!”一名農民也附和,“在大明的那些僧侶,如果他們真的清心寡慾,那麼還會有這麼多肥頭大耳的和尚嗎?我之前在大明也是貧困,在青黃不接的年份也借過幾次寺院的高利貸,就憑如此為什麼寺院還有免稅之特權?”

雙方唇槍舌劍,辯論異常激烈。

朱高煦並未直接干預議事會的討論,他相信,真理越辯越明。他要的,是透過充分的博弈,讓這部法律真正獲得廣泛的認同。

最終,在經過長達數日的激烈辯論和數輪投票後,《大秦宗教事務管理法》草案,憑藉著工商階層代表的壓倒性支援,以及部分搖擺議員的最終倒戈,以多數贊成票獲得透過!

當議事會議長宣佈結果的那一刻,旁聽席上的朱高煦,臉上露出了計劃通的笑容。

這部不僅為帝國未來的宗教管理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石,消除了潛在的教派衝突和社會動盪隱患,更重要的是,它再次強化了《大秦憲法》的至高權威,向所有人昭示了大秦帝國“以法為基,憲法至上”的治國理念。

宗教財產納稅,看似只是一個經濟問題,實則撬動了千百年來的特權壁壘。

場所限定、政教分離,這些源自朱高煦“前世記憶”的現代宗教管理核心原則,如今堂堂正正地寫進了大秦的法典。

儒臣們對“禮法”的保守態度,在現實利益和國家大局面前,不得不做出妥協。而對白蓮教的嚴厲禁令,將一切可能動搖帝國統治的非法宗教勢力,徹底釘死在法律的恥辱柱上。

法律的條文很快便會頒行天下。

第六部分“罰則與執行”中,條款清晰而嚴厲:

“違規處置:凡未經許可擅自進行非法傳教、組織非法宗教活動者,視其情節輕重,處以一年以上十年以下監禁,並且無償勞役;若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煽動民眾對抗官府或引發騷亂者,最高可處二十年監禁,並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

“凡宗教組織或神職人員,膽敢幹預帝國政治、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者,一經查實,將依據《大秦憲法》及相關叛國罪條款,剝奪其一切公民權利,包括選舉權,並將其宗教財產全部沒收充公,主要負責人處以極刑!”

執法主體也十分明確:“帝國各級民政部,負責監管日常宗教事務,受理宗教團體登記、備案,查處違規宗教活動。涉及刑事犯罪的,移交帝國司法部下轄各級法院進行審理判決,確保司法公正獨立。”

新法即將推行,整個大秦帝國都將迎來一場新的洗禮。宗教活動如今必須學會在法律的框架內行事。

那些習慣了特權的僧侶道長們,會甘心繳納賦稅嗎?那些潛藏在陰影中的非法教派,會就此銷聲匿跡嗎?

這部由白蓮教問題引出的法律最終會有何種效果?此事暫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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