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武侯穿越宋哲宗

第18章 務實

王安石倡導變法最早可以追溯到嘉佑三年(1058年),那時候慶曆新政才過去十五年,他當時任度支判官。

所謂度支就是掌管全國財賦的統計和支調。大宋立國之初,為了削弱地方,加強中央集權,設定度支使與戶部使、鹽鐵使,總領全國財賦,合稱三司使。度支判官也就是度支使下屬職務。

王安石在考核地方進京述職時,奉上《上仁宗皇帝言事書》,系統地提出了變革內容,主張對宋初以來的法度進行全盤改革,革除大宋長期以來存在的積弊,以扭轉當前積貧積弱的局勢。建議朝廷改革科舉取士制度、重視人才,請求立即對朝廷法度實施變革。

仁宗皇帝這時都還沒有從慶曆新政的失敗緩過神,失去了銳意進取的決心,沒有采納王安石的建議。

不過這份萬言書並非全無用處,治平四年(1067年)宋神宗即位,因這份萬言書而久慕王安石之名的革新皇帝立刻就召王安石進京尋求富國強兵之路。

君臣一番推心置腹的交談,神宗皇帝對王安石變法內容大加讚賞,不過一年多時間,就讓王安石實現了身份上的轉變。先任命他為江寧知府,旋即詔為翰林學士兼侍講,再提拔為參知政事主持變法,過程可謂是一氣呵成。

為指導變法的實施,朝廷先設立制置三司條例司,以籌劃國家經濟制定並頒佈新法,同時也方便統籌財政。

同年四月,王安石遣人調察諸路農田、水利、賦役等情況,七月就頒佈了立淮浙江湖六路均輸法。

所謂均輸法,是針對汴梁城物資需要和東南六路供應嚴重脫節,富商乘機牟利,百姓困於租稅的情況,規定擴大運使職權,使其總握東南九路(江南東西、淮南、兩浙、荊湖南北、福建、廣南)財賦,並主管茶、鹽、酒、礬稅收和坑冶、市舶之入。朝廷自內藏庫中撥出五百萬貫錢和三百萬石米,作為發運司的糴本(糴米是朝廷收購民間糧食的官買制度,用來備荒和賑濟)。

均輸法的本質在於徙貴就賤,用近易遠。

所謂徙貴就賤,就是發運使不是固定不變地向各地征斂實物賦稅,而主要是在災荒歉收物價高漲的地區折徵錢幣,再用這些錢幣到豐收的地區賤價購買上供物資。

如果有多個地區同時豐收物賤,就到距離較近、交通便利的地區購買,此即用近易遠。

這樣,既保證了朝廷在物資方面的需要,又節省了朝廷購買物質的成本和運費,同時減輕了百姓的負擔。

總體算是利國利民之策,但是這還是遭到了反對者的痛斥,其中就有蘇軾。

蘇軾反對的理由是朝廷這是與民爭利,唯利是嗜,法統上立不住腳。而且這均輸法脫胎於漢武帝時期的酷吏桑弘羊。桑弘羊為了給漢武帝北擊匈奴籌備足夠的錢糧才提出均輸法這種的斂財手法。

其實這很容易理解,重視風俗教化計程車大夫認為朝廷不能是謀利的機構,開了這個缺口,那勢必就再也關不上了。而一旦吏治敗壞,均輸法又會成為官員謀利,刁難百姓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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