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中一郎提出的方案,清晰地擺在了桌面上:20萬美元基礎授權費+ 0.01美分/瓶的提成+ 3%的日本市場渠道佣金。
3%的渠道佣金在快消行業,既不算高,也不算最低,考慮到勁霸高達60%以上的毛利空間,這個佣金比例在可接受範圍內。
甚至可以說,三得利龐大的分銷體系,是陳記短期甚至中期內都無法依靠自身力量搭建完成的,付出3%的“買路錢”相當划算,陳秉文對此並無異議。
至於20萬美元基礎授權費,也算符合三得利的市場份額。
唯獨對田中一郎說的“優先准入支援”和3%的渠道佣金,陳秉文非常不認同。
田中一郎所謂的“優先准入支援”,更像是一張空頭支票,力度、範圍、具體支援內容都模糊不清,主動權完全掌握在三得利手中。
而陳秉文要求的,是實打實的渠道准入資格!
經過短暫的沉默,陳秉文率先開口,“田中先生,三得利的誠意,我感受到了。
但這份方案,恐怕離我們設想的戰略協同,還有不小的距離。
你剛才提到‘以人為本,精益求精’,我非常認同。
瓶蓋專利的價值,恰恰在於它能顯著提升消費者的開蓋體驗,降低使用風險,增強品牌親和力。
這難道不正是三得利‘以人為本’理念的最佳體現嗎?”
田中一郎微微頷首:“陳桑所言極是。
正因如此,我們才如此重視這項專利。”
“那麼,”陳秉文話鋒一轉,質疑道,“專利的價值,就應該體現在它所創造的實際效益上。
0.01美分/瓶的提成?
田中先生,您覺得這個數字,能匹配它為三得利每一瓶玻璃瓶裝飲料帶來的使用者體驗提升、品牌價值增益嗎?”
他頓了頓,接著說道:“東南亞市場,尤其是日本本土市場,是陳記未來發展的重點區域。
我們願意與三得利這樣的本土巨頭合作,共享市場紅利。
但合作的基礎,是公平、互利。”
陳秉文的目光掃過田中一郎略顯緊繃的臉:“20萬美元的基礎授權費,我們可以接受。
這體現了三得利對專利價值的初步認可。
但是,提成部分,必須提高到0.025美分/瓶。
這個價格,才更接近專利為三得利帶來的實際價值增量。
至於日本市場的渠道佣金……”
陳秉文停頓了一下,看著田中一郎的眼睛:“3%的比例,我們可以接受。
但前提是,三得利必須承擔陳記產品進入其指定渠道後的鋪貨、倉儲及初步推廣責任。
我們要的,不是一句‘優先協助’,而是實實在在的渠道落地和銷售支援!
具體的渠道名單、鋪貨標準、推廣資源投入,必須在協議中明確列出!”
0.025美分/瓶!
比田中一郎提出的0.01美分翻了一倍還多!
田中一郎的眉頭瞬間擰緊,下意識地想要反駁:“陳桑,0.025美分……這……”
“田中先生,”陳秉文打斷他,語氣平靜,“請仔細算一筆賬。
以三得利在東南亞和日本市場玻璃瓶裝飲料的年銷量計算,這個提成比例帶來的額外成本,相對於使用者體驗提升帶來的復購率增加、品牌溢價提升以及潛在市場份額增長,微乎其微。”
至於渠道落地,這更是雙贏之舉。
三得利強大的渠道網路,是陳記產品快速進入日本市場的捷徑。
而陳記的產品,尤其是我們即將推出的‘勁霸’功能飲料,其獨特的口感和功效,也能為三得利的渠道帶來新的客流和銷售增長點。
我們支付3%的佣金,購買的是三得利成熟的渠道服務和本地化運營能力,這很公平。”
田中一郎沉默了。
0.025美分/瓶,看似翻倍,但正如陳秉文所說,分攤到龐大的銷量基數上,確實不算高。
關鍵是,這個價格,在總部授權的底線之內,尚可接受。
真正讓他猶豫的,是陳秉文要求的“渠道落地責任”。
鋪貨、倉儲、初步推廣.這意味著三得利需要投入實實在在的資源,承擔一定的風險。
雖然3%的佣金可以覆蓋成本,但管理成本和潛在風險依然存在。
然而,陳秉文丟擲的“勁霸”功能飲料,以及他描繪的“雙贏”前景,又極具誘惑力。
日本市場功能飲料還是一片空白藍海,潛力巨大。
如果“勁霸”真如他所言效果顯著,藉助三得利的渠道,或許真能開啟一片新天地。
更重要的是,菱形防滑瓶蓋專利,對提升三得利產品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至關重要。
拿到這項專利,就等於在使用者體驗上領先一步!
“陳桑,”田中一郎深吸一口氣,終於下定決心,“0.025美分/瓶的提成,以及3%的日本市場渠道佣金,我們可以接受。關於渠道落地責任……”
他頓了頓,似乎在斟酌措辭:“三得利可以承諾,在協議指定的核心渠道,包括東京、大阪、名古屋等核心城市的大型商超、便利店連鎖,為陳記指定的產品提供標準化的鋪貨、倉儲服務,並確保產品在顯著位置陳列。
同時,我們會在門店內進行基礎的產品資訊展示,作為初步推廣支援。”
他補充道:“但具體的推廣活動策劃、大規模廣告投放等深度營銷,不在基礎責任範圍內,需要另行協商,費用另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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