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桃把那人頭拎起來,“立威?你這威立得夠短的。”
陳漸從樓梯上走下來,看著滿地血,不緊不慢地說:“我原想著斬過林修、殺了馮義堂,他們會消停一陣。看來是我高看這群人了。”
他走到屍體前,彎腰扯開一具黑衣人的外袍,裡頭穿著的,是東廠的役裝。
“看來他們是真的不怕死。”
李桃蹲著抹了抹嘴,“不怕死就得讓他們知道,死也不夠本。”
陳漸沒再說話,轉身進了堂,坐下開始寫令。
第二天一早,正案堂門口貼出一張血令。
【圖主緊令:即日起,凡東廠舊職、潛伏役差,不論在崗退役,皆入斬名單。三日內自首可免死,逾期拒不投案者,視為叛賊,格殺勿論。】
這張令一貼,整座長陽炸了。
原本還在觀望的那些舊廠人,全慌了。
有的連夜逃出城,有的跑來投案,還有膽子大的,試圖反擊。
第二天晚上,又有一戶官宅被炸。
炸的不是別人,正是圖錄司副使林徹的家。
林徹腿骨被震斷,兒子死在床上,整座宅子燒得只剩半邊屋樑。
李桃親自趕到,看著屍體,眉頭都快擰成麻花了。
“這回真是要玩命了。”
第三天一早,陳漸乾脆直接開了堂,召集圖民署、圖律司、圖倉坊所有人到場。
“我不拐彎了。”
“你們都看見了,這幫人不認規矩,那就別怪我不講人話。”
“東廠舊人,三天不自首,三天後,我就一個個挨門挨戶查。”
“你們是圖制的人,不站出來,那就是預設回去當他們的狗。”
“凡有人膽敢藏匿東廠舊人,殺。”
“凡有人明知不報,殺。”
“凡有人內應聯絡,殺。”
“殺夠三十個,我看還有沒有人敢再翻舊賬。”
臺下沒人吱聲。
沒人敢吱聲。
因為所有人都知道,陳漸不是說說而已。
當天夜裡,李桃帶著三百火銃兵突查東城舊宅,挖出地道五處,封殺私堂兩間,槍斃東廠殘役八人。
第四天早上,正案堂前的牌坊下,掛滿了屍體。
一個不多,一個不少,三十具。
整整齊齊。
陳漸走出來,看著那些屍體,淡淡地說:“這就是不信規矩的下場。”
“你可以不認我,但你不能不認死。”
“只要是我認的規矩,那就沒人能活著跳過去。”
第五天一早,長陽城就像換了個地方。
誰都不敢說圖主殺人多了。
因為人該殺。
殺了才踏實。
該死的東西,埋再深也得挖出來曬一曬。
這一夜叫“斬令之夜”。
之後所有圖案卷宗上,殺人的案卷都只寫一個字:
令。
這幾天,長陽城安靜得出奇。
街上連狗都不敢亂叫一聲。
所有人都知道,圖主這回是真動了真火,東廠殘黨被殺了三十人,一個不少,屍體風乾還吊在正案堂前頭晃著。
可人一多事就多,這天剛亮,葉青薇就推門進來,手裡拿著一封急報。
“囡囡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