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紛紛獨立,賀懸就有了喘息的時間,同時,也能透過天津的港口源源不斷地獲得物資補給,再加上通州和內庫裡貯存的大量銀兩和糧食,讓賀懸暫時不用擔心任何問題,只要安心發展就好。
於是,在接下來的時間裡,賀懸就有時間,去做他想做的事了。
京城的人們驚訝地發現,原本的宛平和大興縣的縣衙進行了改制,原本打官司,不再像以前那樣由縣令管理。
而是交給了法官。
法官只管判案,現在的縣長不能過問,同樣,法官也不能干涉行政,只能按照法條進行判案。
縣長、法官、還有新的立法委員會、三個部門分離了開來,各自獨立,誰也管不了誰。
按照賀大夫的說法,這叫三權分立,把權力關進位制度的籠子。
“自古以來,權力越大,貪汙越狠,一個小吏,不過在刑枷上動動手腳,一個縣令卻可以讓人抄家滅門,一個昏庸的皇帝,能滅亡一個國家。”
“因此,我們要做的,就是把權力分開,每個人都只有一小部份,這樣,他們權力不大,對百姓的危害就小了。”
而對於立法委員會,賀大夫有另一個解釋,解釋的內容,來自《社會契約論》
“試想一下,百姓由皇帝管轄,便是百姓與皇帝簽訂了契約,百姓向皇帝納稅,換取秩序和平安,可是這份秩序和平安有沒有保障呢,沒有!皇帝說什麼,就是什麼,他隨時可以修改契約,百姓卻沒有辦法。”
“就好像兩個人做工,簽了一紙契約,但一個人可以隨意修改契約的內容,那這樣的契約可行嗎?不可行,隨意修改契約,必然會帶來壓迫。”
“法律,就是百姓,與皇帝簽訂的契約,而從現在開始,要修改契約,必須得有雙方同意,只有立法委員會透過,才能修改,這就是法律的意義。”
賀懸這樣寫著,這樣演講著,百姓們似懂非懂的聽著。
有的人覺得賀大夫有些奇怪,既然賀大夫幹得好,直接當皇帝不行嗎?何必搞這些彎彎繞繞的?
但也有一部分人認真讀完了賀懸的內容,然後成為了他最堅定的支持者。
總得來說,一切應該是向好發展的,畢竟日子每一天都在變得更好,但還有另一個問題擺在賀懸面前。
萬曆,該拿他怎麼辦?
如今的萬曆已經不是皇帝了,隨著各個地方的自立,萬曆已經失去了他的政治意義。
如今的他,仍然被監押在一處小院內,和他的家人一起,禁止任何人探視。
從廣州來的許多人,支援砍下萬曆的頭,他們認為萬曆就是一切的罪魁禍首,不單要砍掉他的頭,還要砍掉他所有的皇子,以及所有能繼承皇權的人物,斬草除根。
但還有許多京城來的人物,尤其是原本京城的舊臣,現在被吸收進賀懸的新政府的舊臣,不主張砍頭,反而強調和平權力交接,讓萬曆簽署契約,永遠放棄權力,繼續當皇帝,但是隻能在皇宮養老。
兩派在議院裡吵得不可開交,甚至有的少壯議員越過桌子去毆打反對派,逼得賀懸把一批人扔到外面的青石地板上,讓他們清醒一下再進來。
但是兩派之所以吵,但是誰也說服不了誰,他們都把目光放在了主座,也就是賀懸身上。
以賀懸的威望,只要他一開口,就是反對派最堅定的議員也會投贊成票,但這也是賀懸不敢輕易開口的原因。
他不想把議院變成一言堂,那就脫離他的初衷了。
“賀大夫,賀大夫,你說到底該怎麼辦,是殺還是留?”
兩派議員們都來徵求賀懸的意見了。
賀懸沉思了一下。
“留是不能留的,我們起兵的目的,就是因為皇帝的契約不公,我們要另起一份契約,既然舊契約不公,自然要廢除,那何來繼承一說?”
他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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