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好。”林方之寬心了,“走,我請你去喝一杯吧。”
錢蕭抬眼詫異地看他一眼,說:“這樣怎好?”
“有什麼不對麼?”
“你已經是有妻室的人了啊。”她淡淡地說。
林方之無言以對。是,他的妻子也隨他來了。他本讓她留在京城,但她執意要再來一次,希望得到婆母的歡心。然而,他自問沒有逾矩之念,他只是想跟錢蕭說說話而已——他已經快兩年沒跟人好好聊過了。
他本以為自己已習慣了寂寞,但在看到她的那一瞬才發現,寂寞從未消失,只是在堤壩裡越積越多。只要出現了一道缺口,那黑色的潮水就會決堤氾濫,將他整個吞沒。
“我……我只是想跟你聊聊。”他艱難地說。
“該說的我不是都告訴你了麼?”
他剛想再挽留她,忽聽有個小廝跑來,叫道:“姑爺,姑爺!”
他皺起眉頭。他今天來櫟山,本不想帶那些僕從,但劉芸照執意要他們跟著他來。他讓他們在馬車裡等候,這小廝秋鈴怎麼莽莽撞撞地跑來了?
秋鈴不過十三四歲,這會兒爬了山路,跑得臉兒通紅。他看到錢蕭,愣了一瞬,隨即看向林方之,遞上手中的氅衣:“姑爺,起風了,加件衣服吧。”
“我走了。”錢蕭轉身,向山下走去。
看著她輕快的背影,秋鈴呆呆地問:“姑爺,那是誰啊?”
“我的朋友。”林方之說。
回到縣城的住處,他見妻子正在窗前默坐,神色很是惆悵。他不用問也知道,她愁的只有兩件事:第一,婆母至今不認他們夫妻;第二,他們成婚兩年尚無孩子。林方之自己倒是不以為意,他想母親只要身體健康就好,對他的怨念遲早會解開。而孩子,他們都才十九歲,又有什麼好著急?
“你回來啦?”見他進來,芸照收起愁容,微笑著起身迎接。
“嗯,你吃過早飯了?”
“吃了。”
她幫他脫去氅衣,問:“外面冷吧?”
“暮春了,不冷。你今天可以少穿點。”
“知道了。”
這就是他們每天的對話,除此之外,林方之實在不知道該跟她說些什麼。或許他們真的需要一個孩子,這樣,也就有話題好聊了。
早上,他在書房裡看了看書。芸照在隔壁做針線。中午,他們一起吃飯,有一搭沒一搭地說一些瑣事。飯吃到一半,劉芸照忽然說:“方之,聽秋鈴這嚼舌根的小廝說,你早上在山上遇到一個姑娘?”
“是。”林方之坦然說,“那是我以前的同門,我的好友。”
劉芸照聽他講過,他妹妹也從小跟他一起讀書,所以即便依然覺得女孩子入學堂很不妥,但也不至於大驚小怪了。她點點頭,說:“要不,我們帶她一起回京城?”
林方之大驚,手上的筷子差點滑落:“你什麼意思?”
“我不會介意的。”劉芸照一本正經地說,“方之,這幾日我就在想,母親不見我們,大概是生我的氣。我要是爭氣,早點給你們林家生個兒子,母親她老人家難道還能不見孫子?我早想給你納個妾,你要是喜歡那位妹妹,我明兒就去拜訪她……”
“行了行了。”林方之把筷子往碗上一擱,“我說過了,她是我的好友。”
“那不是更好?找個相識的,總比不明來歷的好。”
“唉,芸照,別提這事了。咱倆這麼年輕,怕沒有孩子?”
“可你是獨子,怎能不趕快給父親傳個後?”劉芸照急切起來,顯得有些委屈,“我讓你收了雙燕和靈兒,你不願,是嫌她們低賤吧。現在既有一個好人家的女兒,你還嫌棄麼?”
林方之嚴肅道:“跟你說過多少次了,我不會納妾。你再提這話,我就要生氣了。”
“夫君,”劉芸照眼中浮出一絲淚光,“別的事,我都順你。可這事,我不得不勸你。古人說成家立業,你現在也是要做官的人了,業已立了,該尋思尋思家事了。我們成婚兩年沒個動靜,你又連一個婢女也無,傳出去,別人要麼笑你,要麼譏我善妒。你是怕我不高興麼?你應該知我,我不是那不賢的婦人,若你早日有後,我也能安心……”
林方之實在不想再聽了。他起身,走進院子裡,站在耀眼的陽光下。柳梢上有一隻黃鸝在歡快鳴叫,他看著那無憂無慮鳴唱著的飛禽,心中五味雜陳。
他不是沒有試過與妻子溝通,可她自幼學來的一套忠孝節義已固定了她的思路——他自己也一樣——兩人純屬雞同鴨講。這讓他想起何先生說過的話,他曾說不要試圖去改變別人,因為一個人的想法來自於他的天性和他過去的所有經歷。聰明人不會以一己之力,去和造化與歷史對抗。
可他也沒法改變自己。他每時每刻都生活在負罪感中,已經很痛苦了。他決不能再背叛她,去寵愛別的女人,哪怕芸照願意作出這種犧牲。
他深吸一口氣,回過頭,看見她在門內擔憂地望著自己。他強作笑顏,說:“快看,樹上有隻黃鸝,京城看不到的。”
她放下心,嗔道:“哪裡像要做官的人。讓下人們看了,沒得笑話你。”
“笑就笑吧。”他走回門內,攬住妻子的肩,“來,好好吃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