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金若蘭所說,一個男人遇到難題的時候,喝酒撒潑不是本事,而是應該在逆境中奮力開拓,以寬廣的胸懷、有力的肩膀承擔起一切。
於樹已經是成年人,不能一直託庇於長輩羽翼之下,像一個任性的孩子那樣逃避現實。
“我們是朋友,寶鵑也是我的朋友,所以,只要這件事不完,我就必須陪著他們一起走下去。”林風向金若蘭解釋。
“這是你的善意,但如果於樹是扶不起的阿斗,幫他再多,也無濟於事。”金若蘭一針見血地指出。
就在這時,一輛摩托車從後面駛來,熄火滑行後,停在他們的車邊。
“羅漢叔。”金若蘭放下車窗,向車手打招呼。
車手摘下頭盔,正是林風見過的金羅漢。他在車頂敲了兩下,回應金若蘭,同時也算是向林風打招呼。
“火蛇堂的雷炮為金子殺了同伴,現在挾持著申九姑的手下,去那邊的集裝箱裡拿金子了。”金若蘭說。
金羅漢點頭:“雪嶺的人還是老一套手段,扔金子出來,讓南洋各派自亂陣腳。火蛇堂這幾年擴張太厲害,雷炮這種害群之馬早晚會出事。”
金若蘭向前面一指:“羅漢叔,你去探探虛實。這次申九姑的人到金鼎大廈去,目標直接對準了我。難道說,她將我們金鳳門當成了首當其衝的敵人?這可不是什麼好兆頭,我有點不放心。”
“好,小姐,我馬上去。”金羅漢彎腰,看著林風,“林醫生,好好陪著小姐,我稍後就回來。一切順利的話,我請你喝酒,還你的人情。”
他把摩托車放到一邊去,然後從腰間抽出一把手槍,迅速檢查子彈情況。
“唔,羅漢叔,能不開槍,絕不開槍。我們的目標是解決於家的問題,不是殺人,哪怕是傷人也不行。”金若蘭及時提醒。
她說的,正是林風想說的。
本城是法治社會,只有警察才有執法權,其他人只能是自保、自衛,而不是像火蛇堂雷炮那樣,肆意開槍,草菅人命。
金羅漢答應一聲,看著林風:“林醫生,不要教小姐做事。你是文明人,我們是江湖人,大家走的不是一條道。你以救人為生,見不得殺人越貨的事,但我們行走江湖,早就習慣了。你不讓小姐殺人,早晚有一天會後悔,人在江湖,不是你殺我就是我殺你,對不對?不信你翻翻以前的江湖歷史典籍看看,任何一個年代,光憑著嘴皮子,什麼都幹不了。對了,你再想想看,如果沒有我們這些人,於家豈不是任人宰割,讓雪嶺來的人摁在地上欺負?”
“你誤會了,羅漢先生——”林風解釋,但轉頭看到金若蘭嘴角的微笑之後,無聲地閉嘴。
“你們年輕人啊,就是心眼活,善變。江湖上流傳下來數百上千年的規矩了,不殺人,怎麼揚名立萬?不殺人,怎麼鎮得住雪嶺那些邪裡邪氣的傢伙?”金羅漢又說。
金若蘭一笑:“好了羅漢叔,別發表你的長篇大論了。只不過是請你去探探路而已,早知道你不喝酒也如此囉嗦,不如不麻煩你了。”
金羅漢也笑了:“好啦好啦,你們慢慢聊,我去探路。不過小姐,別忘了,咱是江湖人,跟林醫生不是一條道上的,不是一路人,不進一家門……”
金若蘭假裝生氣,重重地咳嗽了一聲:“羅漢叔,你再這樣,我馬上打電話給羅漢嬸,讓她好好管管你。”
金羅漢拱手:“哎呀小姐,千萬別打電話,我去幹活,我去幹活了。”
他在車頂上敲了敲,隨即隱入黑暗之中。
“羅漢叔最怕羅漢嬸。”金若蘭解釋。
“我沒有妨礙你做事吧?”林風問。
“怎麼會呢?其實我一直都不贊成江湖門派胡亂殺人。江湖人也是人,只要身在城市,就要接受法律監督,不能逾越於法律之上。要解決一件矛盾,未必需要殺人,只想用殺人來平事的話,最終結果,未必就能如願以償地解決問題。你放心,羅漢叔跟雷炮他們不一樣,懂得進退,知道深淺,不會壞事的。”金若蘭說。
“我只怕剛才他誤會,以為是我限制你行動,給你帶來不便。”林風說。
金若蘭搖頭微笑:“我要做的事,任誰都擋不住。我不想做的事,也是一樣。”
金羅漢說的話,讓他們有些尷尬,中間彷彿隔了一層窗戶紙,誰都沒有勇氣直白地捅破。
他們雖然是現代人,但卻同樣遵循古禮,不肯冒昧而隨意地表達內心情感,畢竟結識的時間還是太短了。
“金小姐,方便的話,跟我說說,於家到底面臨著什麼樣的大禍吧?”林風問。
他不想再用這類問題去刺激於樹,而且,直接問當事人的話,對方的話一定有失偏頗,只說於家無辜,絕對不會承認自家做了什麼有損道德的壞事。
“簡單說,如果‘南洋英雄帖’勞而無功,我們這些南洋奇術師集體失敗,那麼,於家就會失去這個寶貴的嬰兒。這嬰兒對於家太重要了,所以,於家願意傾其所有,保護家族血脈。據我所知,除了南洋奇術師,於家還向歐洲的幾位頂尖高手發出了邀請函,報價更高,只求花錢買個平安。”金若蘭回答。
“大辮子女人那邊呢?實力究竟如何?”林風又問。
金若蘭搖頭:“只能用‘深不可測’四個字來形容。雪嶺參幫是北方最大幫派,申九姑只是一枚小小的棋子而已,如果用人參來打比方,她只算得上是參須而已。曾有人說,參幫就像是一棵深紮在雪嶺上的萬年參王,根在萬年凍土之下,葉子延伸到九霄雲外,頂天立地,絕世而存。林醫生,我雖然是江湖人,卻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所以一直都說,沒有一個門派能獨力擊敗參幫,實力使然,吹噓無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