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長矛主要的殺敵方式是刺,一但敵人突破矛頭的攻擊區域,就只能用長矛杆去拍打敵人,要主動後退幾步把長矛頭對準敵人才能繼續殺敵,而長矛頭的掃擊對敵人的傷害也不大,甚至容易造成矛頭的損壞。
“能不能在長矛頭的旁邊再增加一個石刃,使長矛具有刺殺、啄擊、橫掃等的殺敵方式?”
王明如是想著,連忙找來一把鑽孔的石鐮。
他想在長矛頭的下方綁上石鐮,卻發現即使是鑽了孔的石鐮,也很難與木杆結合一起,木杆是圓的,石鐮是扁的,兩者很難結合,就算是綁在一起,攻擊幾下就鬆了,實在難以固定。
他找了一個木杆,在其頭部削了一個口子,再捆綁上鑽孔石鐮,倒是能將石鐮固定好,這樣綁著石鐮的木杆,它的外形就像戈。
戈的前身,就是用石鐮與木杆結合的,在戰場上適合橫掃、啄擊和勾,攻擊範圍比長矛更廣,命中敵人也更容易。
戈是因戰爭而發明的,所以古人把戈比作戰爭,比如大動干戈,化干戈為玉帛。
他拿著這把戈攻擊草人,發現戈能輕鬆掃中敵人,而且攻擊範圍更大,通常一個橫掃就能掃中好幾個草人,戈刃更能輕易割破草人的身軀,這是長矛無法做到的。
很明顯,戈的致死能力雖然不如長矛,但攻擊效率卻比長矛高得多。
兩者各有所長,若是能將其結合一起製成戟,那會是很完美。
但是這兩種武器的材質是石頭,石頭極難造出更精細的部件,也無法造出能套緊木杆的箍,也就無法造出戟這種集橫掃與刺殺一體的武器,而且它還沒有金屬武器鋒利,更為笨重,舞動起來更消耗的體力。
這就是金屬武器與石制武器之間的差距。
最後王明將長兵器統一為四米長,以戈與矛劃分兩大類。
由於戈的構造較為特殊,不能用石鐮替代,王明與選取一種寬大而扁平的岩石,將其加工成戈的形狀,最後製得一種長二十五厘米的石戈。
石戈的製造並不難,會磨製石器的人基本上能造出來,就是在鑽孔方面較為麻煩。
制定了長兵器的規格後,王明又開始搗鼓短兵器。
短兵器作為近戰武器,一般搭配盾使用,在敵人近身的時候,可以用盾格擋,以短兵器還擊,尤其在樹林裡或是民居巷道等狹窄的地形中,長兵器活動受限,而短兵器就能發揮出巨大的優勢。
人類常用短兵器就是刀,刀是冷兵器之王,以劈砍為主,攻擊範圍大且效率高,但部落還沒有合適的金屬,也就無法造出金屬砍刀。
他將部落那些外形好的石刀都拿出來研究,實際上石器並不鋒利,且笨重,所以部落人主要用石斧來砍肉砍樹。
小型石刀是用於割取獸骨上的肉,或是切割麻線等物件。
而部落最大的石刀,是一種像菜刀一樣的石刀,上面鑽了好幾個孔,是綁在一根木棍上,整體扁平,這種石刀是用來切肉、瓜、根莖,不過這樣的大石刀並不常見。
王明根據這幾年來對原始石器的研究,他認為這種扁平的大石刀製造起來比石斧麻煩得多,而且製造成本極高,所以才不普及。
但石刀的重量更輕,刃部更大,如果用於殺人,大型石刀是比普通石斧更適合的。
沒有金屬武器,用石刀作為短兵器是比較優秀的,不過製造成本更大,一個熟練的石匠也得花費五六十日的時間才能打磨出一把戰鬥型大石刀。
最後,王明決定短兵器還是以石斧為主,以石斧配合柳盾作為斧盾兵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