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實習也算工齡

第95章 兩年前的殺妻案

……

轉天,賈川到了州衙直接去後宅,陪著林圩審理一上午民事糾紛的案子,賈川越聽越搓火,本來都是一些當時便可審明的案子,偏要拖著,一幫穿著官服的人日日不做正事,只琢磨著如何升官發財。郝文便是在賈川怒火憋不住的時候出現在堂前,他不斷的給賈川遞眼色,想讓賈川出來,賈川看到了,不想理,郝文便在堂前來回踱步。

賈川心煩,起身走出大堂,沒好氣的問:“你吃多了來回溜達?”

郝文也不管好聽不好聽,直接說:“王府說你不肯與他們商議運糧具體事宜,糧食……暫時運不回來,我……”

“隨便!又不是我的差事,我照實給皇上寫信便是了。”

“哎呀,別動不動便打擾皇上,我這不是在盡力說項,最好你能親自……”

“交給王府所謂租糧倉的銀子一併運回來。”

“啊?這,這如何討要?”

“我就問你,修繕糧倉需要多少銀子?你每月交給王府租金又是幾何?加在一起可是夠將糧倉修繕穩妥的?”

郝文愣住了,他沒算過這筆賬,還覺著這般貪墨沒人能發現,誰會去跟王府對賬?

“我說了,你一併都運回來我不吭聲,少一兩,你自己進京跟皇上解釋吧!”

郝文登時急了:“你憑何……”

“憑我能跟皇上說上話!”

“讓你與王府商議你又不去。”

“這是你的差事!”

“我……”

賈川轉身回堂上聽林圩審案去了。

郝文在原地轉了兩圈,離開了前衙。

……

下午,賈川本想查一起兩年前的殺妻案,案犯在未定罪前病死在獄中,這案子便一直擱置著,但林圩表現出來的懈怠讓他不敢離開,這般看著都還慢吞吞的,要是不在身邊,林圩怕是又要回後宅歇息去了。

林圩不願意審案很重要的一點是,他需要退髒銀,不論是爭家產的,告欺詐的,鄰里間發生鬥毆的,或是違反律令被抓的,在最初審案時,或多或少,被告原告都有人花鈔銀疏透過,州衙官吏都有灰色收入,可眼下審案,只要有人提出質疑,賈川便讓林圩賠付,林圩表示不服,又不敢說,只能以懈怠表示抗議。

如今州衙上下不管官職大小,對賈川都有些敬畏,一是知道賈川是受了皇命來樂安的,目的嘛,大家像是都心知肚明,就是來與漢王對著幹的,二是見到賈川真的敢與漢王府對著幹,且漢王府拿賈川半點法子沒有,連漢王府都這樣,他們也只能敬畏了。

所以眼下州衙雖有知州,但所有人心裡都明白,真正主事的是賈判官。

百姓間也是這麼傳的,王府中人自然有耳聞,卻無人敢在漢王面前提及此事。

……

下午未時,林圩看著是真撐不住了,賈川便放他回後宅休息了,而他去了司房,仔細又看了看那殺妻案的卷宗,而後喊了一名衙役帶路,帶人離開了州衙。

路上賈川在腦子裡捋了捋案情。

兩年前的夏日清晨,城南一戶人家傳來驚叫聲,驚醒了四鄰,好事的鄰里迅速衝到劉家院中,驚叫聲便是從這裡發出的。

人們看到的是劉家老兩口跌坐在大兒子住的房門口,房門上清晰可見有暗沉的血跡。

劉家的大兒媳馬氏被人殺了,報案的是馬氏孃家,仵作驗屍報告上寫的是死者先被勒死,脖頸處有明顯勒痕,而後又被兇手用剔骨刀在胸腹部捅了十餘刀,因是死後被捅所以出血不如生前,且傷口形狀也與生時被捅不同……

賈川對這個屍檢報告還是認可的,當時的仵作和辦案人員也算是認真的,仵作透過死者傷口形制斷定兇器是剔骨刀,而劉家廚房的剔骨刀確實丟失了,且出事當晚劉家大兒子劉長未曾歸家。

是未曾歸家還是回來又走?劉家老兩口堅稱未曾回來過,可劉家女兒也就是死者的小姑子說漏了嘴,說是半夜聽到院門口有動靜,後又改成聽錯了。

劉家老兩口是老來得女,這個女兒比兒子小了十一歲,孫兒孫女滿地跑了,女兒還未出嫁,案發時,劉長二十八歲,妹妹劉末十七,孫子孫女與老兩口住在正房,劉長夫婦住在東廂房,劉末住在西廂房,劉家只是個一進的院子,家中也是靠老劉頭和兒子在城中賣賣苦力過活,日子也僅是能吃飽肚子罷了。

劉長的供詞說當晚留在好友家飲酒,喝多了便在好友家歇息了,天亮後鄰居跑來告知家中出事了,他才知道妻子被殺。

審案時,衙役對劉長曾用刑,但劉長始終不肯承認殺妻。

或許是用刑過多,二十八歲的劉長在獄中一年後病亡,與此案有關的一眾人證才得以回家,其中便包括劉家老兩口和女兒劉末,還有劉長那位好友……

按照律法,囚犯死於獄中官員是要受罰的,尤其是淹禁久的,但規定是規定,尤其是這起案子歷經上一任知州和這一任的林圩,劉長傷在上一任知州,死在林圩任上,雖未結案,好像又能相互推諉,這案子便一直懸著了。

再加上大領導在這兩年換了仨,各部官員也是換來換去,賈川一開始想不通為何張政都不理,他可是在任五年多了,這案子他必然知情,後來想到卷宗中一句話:劉長爹孃一開始咬死劉長一晚上未歸,後曾改過口供說半夜聽到院門有動靜,後又再次改回來說未曾聽到任何動靜,再加上劉末也改過口供,認定劉長為兇犯便也就順理成章。

只是劉長受刑也不肯認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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