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掌紋復現術太過神奇,還是謝永福的慘叫太過瘮人,之後幾樁案子,都審得異常順利。
要麼雙方在堂下已經和解,上堂只為銷案;
要麼雙方都不耍心眼,老老實實回話,陳子履按部就班判決即可。
很快,案子便結了一大半。
除了幾樁案子的被告、人證趕不及進城,實在沒法審之外,就只剩下最後一樁大案。
這是陳子履上任前便發生的命案,前任知縣早已審結。
想來原告不服,得知換了新知縣,便再次上告。
黃有祿呈上那沓訴狀時,將這樁命案便放在最底下,不知是否有意為之。
陳子履沒把握一上來就審命案,於是順水推舟,留在最後才審。
可如今案子只剩一樁,也要硬著頭皮上了。
“將原告、被告、人證,皆帶上堂來。”
“威~武!!”
“篤篤~篤篤!”
喊堂聲過後,一個十五六歲的瘦弱書生被帶上公堂。
一進大門,那弱書生便重重跪下,高聲叫起冤來。
“小民林傑,兄長無辜枉死,幼妹身陷鬼窟,悲且冤哉!求青天大老爺開恩,為小民做主。”
大堂之外再次譁然。
一個多月前,這樁命案就已鬧得滿城皆知,舊案忽然重審,圍觀百姓當然議論紛紛。
此時日漸黃昏,很多人早已飢腸轆轆,餓得前心貼後背。
然而大戲就要登場,哪會有人捨得走,一個個伸長了脖子往裡探。
陳子履端坐堂上,皺著眉頭又看了一遍狀紙,不滿地向兩側問道。
“黃有祿,李班頭,為何只有原告?被告他人呢?”
黃有祿剛吃了一記敲山震虎,自然不敢再起歪心思。
可堂外幾十個百姓盯著,有些話,他也實在不方便說。心裡想著:“典史大人啊,你再不回來,這縣衙就要亂套了呀。”
“回稟堂尊,牌票已經簽發給皂班。至於被告為何沒來,小的實在……實在不知。”
黃有祿一推六二五,用肘子頂了一下皂班的李班頭。
李班頭擦拭了一下額頭的汗,硬著頭皮回道:“回稟堂尊,牌票小的早就發出去了,似乎還沒回來。”
“嘿,這就奇了。”
陳子履一邊冷笑,一邊盯著堂下二吏。
“你們說東津鄉、中裡鄉太遠,跑腿的趕不回來,本官可以體諒。高宅就在縣西街,抬腿就到,整整一下午,還趕不回來嗎?”
“這個……”
“不用說了,直印吏,把牌票簿拿來。”
陳子履也不再和二人廢話,從直印吏手裡接過牌票簿,自己翻了起來。
大明縣衙的公文流轉,自有一套規矩。
刑房收到上告訴狀後,司吏應初步審閱,然後簽發牌票給三班衙役,傳喚被告和人證。
一般是皂班拿人,有時是快班或壯班。
皂隸手持傳喚牌票,前往被告、人證家中拿人,即為公幹。
若衙役不持牌票拿人,便是擅自擾民,按律以濫權謀私論罪。
為防備刑房和衙役拿著牌票作惡,牌票的發出和回收,均由直印吏記錄在簿上。
所以一看簿子,便知牌票發沒發,回沒回,到底是刑房瀆職,還是皂班怠慢。
陳子履翻了幾下,忽然一拍大案,厲聲喝道:“豈有此理。李班頭,牌票明明已經歸還,你怎會不知情?嗯?這趟差誰跑的,立即帶上堂來,本官親自問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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