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得師父護佑,夜裡並無小鬼攪擾,這一覺睡得十分香甜。
翌日。
謝清歡早已養成生物鐘,時辰一到,自然便醒了過來。
打著呵欠走進廚房,“啪”地按亮燈光,拿起手機看一眼仙界的時間。
凌晨三點四十。
仙界的計時方法看似和凡間不同,本質上是一樣的,不過是把十二時辰變作二十四小時,又將每一小時細分成六十分鐘三千六百秒。
天上地下的時辰似乎是同步的,地上一日,天上也是一日;日子卻相差一個月,凡間是七月十六日,仙界卻是八月十六日。
這些都不難理解,謝清歡唯一看不懂的是“星期六”,仙人將每七日視作一個週期,卻不知有何意義。
師父不說,她也不敢刺探天機。
正刷牙洗臉,師父駕到!
“師父!”
“起來了?”
吳銘隨口應一聲,著手準備今日要賣的早點。
城南水患已然退去,寄身於佛寺道觀的災民已遷回大半,吳記川飯的早市食客也隨之更迭。
如今候在店前的,除了街坊鄰居,更多是周遭衙署的吏員公人,漸成了此間常客,幾乎每早必至。
麥秸巷裡的那間軍巡鋪,距吳記不過百步之遙,專司維護日常治安和夜間巡警防火,故而十二時辰皆有人輪值,每日便數這些輪值的鋪兵來得最早。
起先只有本巷鋪兵,後來風聲傳至鄰近街巷,周遭巡鋪的鋪兵也都慕名而來。
日子長了,這些鋪兵吳銘已認得七七八八,有些甚至能叫出姓名。
待吳記掛出布招,在門前支起攤子,一眾鋪兵依舊排在隊伍最前頭,但今日還多出一張許久未見的熟面孔。
“鄭行官。”
吳銘十分意外,廂巡檢距此地並不算近,這是鄭榮喜頭一回來吳記用飯。
邊打飯邊問:“可是抓住那賊人了?”
鄭榮喜正是為此事而來,想到自己誇下海口,卻未能踐諾,不禁臉皮發燙,眼神躲閃:“我已率人數次搜尋、查訪城中各處,卻始終不見那賊人,想來定是離了東京……”
這話略顯底氣不足。
他仍覺得此事不合常理,那陳貴生於東京長於東京,離了東京又能去哪兒銷贓?
但此案確實再難查下去,陳貴家住城西南,正是此次水患的重災區,其妻兒老小俱已被大水捲走,凡是和他有交情的人,鄭榮喜都已逐一查問過,沒人見過他。
只能當他已經遁逃出城,如若不然,上頭便該怪罪他追證不力了。
鄭榮喜這回沒再誇口“必將繩之以法”。
即便他誇口,吳銘也不會相信。
宋代自建國以來,賊盜案的數量便一直居高不下,到了本朝,更是“盜賊充斥,所在竊發”,以至於“郡縣悉不能抑制”。一些富家大族甚至充當起窩主,尤其在京畿地區,成為“盜賊不戢”的重要原因。
朝中重臣無不為此震驚,紛紛提出“不可以常法治之”,要求別立重法,嚴懲賊盜。
於是在嘉祐六年,朝廷於常法之外另創《窩藏重法》,成為京師地區懲治盜賊,審斷窩藏罪的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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